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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18 06:25:46 浏览:109

判处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判处犯罪分子缓刑的。被判处缓刑后,不执行实刑,而是用社区矫正代替实刑,缓刑期满后,原刑期不再执行,那么判处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今天无罪辩护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缓刑适用条件

例如:张三在某超市盗取三次,总金额为40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将物品折款退还超市,并得到超市的谅解。案件到法院审理阶段后,一审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张三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

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好了,今天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判处缓刑适用条件就是这些,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或者需要相关法律帮助,可以在线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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