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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安监办有处罚权利吗

发布时间:2024-08-22 06:25:34 浏览:120

没有权利,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办公室只属于行政执法权,但并不代表它就有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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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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