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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8 06:25:43 浏览:138
刑法犯罪构成的层次结构
犯罪构成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犯罪构成本身。
第二层次是犯罪构成体系的两个组成部分,即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
第三层次是犯罪构成两大组成部分之下的四个构成要件:犯罪主观方面的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要件,以及犯罪客观方面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要件。
第四层次是犯罪构成四个要件的要件内部各自的进一步划分,是说明其内部组成的更为具体的实施特征。
犯罪构成的类型划分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行为犯罪形态变化的或者共同犯罪各类形式的需要,而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
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和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犯罪构成,就是两类不同的修正的犯罪构成。
(二)叙述的犯罪构成和空白的犯罪构成
叙述的犯罪构成,又称完结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犯罪构成要件予以简单或者详细描述,完整表明该分则实施特征的犯罪构成。
空白的犯罪构成,又称待补充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犯罪构成要件没有予以明确描述,而仅仅指出应援引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犯罪构成。
(三)简单的犯罪构成和复杂的犯罪构成
简单的犯罪构成,又称为单一的犯罪构成或单纯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各个要件均属于单一的犯罪构成。诸如单一客体、单一行为、单一罪过形式所成立的犯罪构成即是如此。
复杂的犯罪构成,又称混合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均非属单一,有可供选择或有重叠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分为两类:选择的犯罪构成;重叠的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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