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热点资讯>全文

短视频引流洗钱:帮信罪与洗钱罪的司法区分要点

发布时间:2026-06-01 11:23:49 浏览:82

随着短视频成为大众日常娱乐与信息获取渠道,不法分子借助短视频流量红利搭建新型犯罪链路,依托短视频发布虚假理财、刷单返利、荐股投资类短视频引流,前端实施电信诈骗,后端利用空壳公司、对公账户拆分流转赃款,催生大量跨区域资金洗白案件。司法实务,此类案件常常出现罪名争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与洗钱罪因均涉及资金划转、账户出借,定罪边界极易混淆。本文依托近年公安侦破判例、现行刑法条文与司法解释,从犯罪构成、司法裁判标准、典型案情拆解两罪区别,厘清实务定罪逻辑,警示普通民众涉卡、出借账户的法律风险。全文内容均参考官方发布判例与司法文件,无虚构案情与法条。

 

一、短视频引流洗钱犯罪现实样态与权威判例

2026年5月北京朝阳警方破获全国典型短视频引流跨省洗钱案,该案被央视、人民日报官方刊载,是当前区分两罪的标杆案例。该犯罪团伙采用分层运营模式,上游人员注册多个短视频账号,在抖音、快手平台投放短平快引流视频,文案分别包装为“零基础刷单日入三百”“内部荐股稳赚不赔”“养老保本理财年化20%”三类内容,在评论区引导意向用户添加私人微信,拉入自建社群,推送仿制理财APP,诱导被害人投入本金,资金入账后迅速关停平台失联,完成电信诈骗既遂环节;下游以卢某为首的6名被告人,在多地注册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商贸公司,批量开立对公结算账户,虚构货物购销合同,把诈骗归集后的大额赃款拆分多笔小额转账,经过对公转个人账户、多账户交叉流转等多层操作,最终将资金分散取现或划转至境外关联账户,团伙按照洗白资金总额3%至7%抽取佣金,全案涉案资金流水超三千两百万元,六名涉案人员全部以洗钱罪被刑事拘留,案件现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与本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多地同类短视频衍生支付类案件:部分行为人仅出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收到上家指令后配合简单转账,不清楚资金来源、不参与空壳公司注册与资金洗白规划,仅赚取数百至数千元出租费用,涉案流水数十万至百万,此类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大多以帮信罪立案追诉。例如湖北武汉2024年检察机关办结案件,13名被告人受上线招募,提供个人银行卡用于短视频刷单诈骗资金过账,未参与资金拆分洗白设计,最终全部以帮信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量刑。两类案件作案外观均依附短视频引流、均经手涉案赃款,但最终罪名截然不同,核心区分逻辑集中在主观认知、上游犯罪范围、客观行为模式三个维度。

 

二、两罪基础法条与法定量刑标准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法条原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合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入罪“情节严重”量化标准包含:出租出售银行卡3张以上、支付结算流水20万元以上、违法获利一万元以上、帮助对象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等情形,满足其一即可刑事立案。本罪法定最高刑期仅三年,属于轻刑罪名,立法初衷是规制网络黑灰产业链中底层协助人员。

 

(二)洗钱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法条原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据2025年新修订洗钱罪司法解释,涉案洗白资金五百万元以上,或是多次实施洗钱、拒不配合赃款追缴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升格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量刑区间。本罪上游被严格限定为七类法定罪名,电信网络诈骗中的金融诈骗类目属于本罪上游范围,普通刷单诈骗若归属于金融诈骗范畴,对应的资金洗白行为可纳入洗钱罪评价,本罪法定刑明显重于帮信罪,侧重打击深度参与资金洗白、破坏金融监管秩序的核心人员。

 

三、司法实务四项核心区分规则(结合短视频洗钱场景)

(一)上游犯罪范围不同(定罪首要分界点)

帮信罪没有限定上游犯罪类型,只要行为人知晓对方依托信息网络开展违法犯罪,无论上游是普通刷单诈骗、网络赌博、虚假带货诈骗,只要提供支付结算、引流推广帮助,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罪,适用范围覆盖全品类网络犯罪。短视频场景里,帮信行为人只需要知道上线在网上骗人,不用深究诈骗具体属于何种罪名。

 

洗钱罪上游被法律锁定七类特定犯罪,仅在涉案赃款源自金融诈骗、走私、贪腐等法定七类犯罪时,后续资金洗白行为才有成立洗钱罪的法律基础。前文北京卢某团伙案件,上游依托短视频虚假荐股、理财属于金融诈骗,落入洗钱罪法定上游范围,是该案能够定性洗钱罪的前置条件;若短视频引流仅为普通实物刷单骗局,不属于金融诈骗,即便帮忙划转资金洗白,也无法成立洗钱罪,只能在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之间择一适用。

 

(二)主观明知内容与犯罪目的差异

帮信罪主观只需要概括明知:行为人知晓上线在利用网络犯罪,自身出借账户、配合转账是给对方犯罪提供便利即可,不需要明确知晓资金是犯罪赃款,更没有洗白资金的主观目的,底层“卡农”大多只知道出借银行卡是帮别人走账赚佣金,不清楚钱款是诈骗赃款,契合帮信罪主观要件。

 

洗钱罪是确定性明知,行为人明确知悉经手钱款是法定七类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主观核心目的就是掩盖资金非法来源、改变资金属性,把“黑钱”转化为看似合法的合规资金。北京案件中卢某团伙主动注册空壳公司、编造虚假贸易合同,刻意拆分大额赃款规避银行风控,主观上就是为了彻底隐瞒诈骗资金非法来路,完全符合洗钱罪主观构成要件。

 

(三)客观行为实施阶段与操作深度

帮信行为发生在上游诈骗实施过程中,短视频引流、出借银行卡大多服务于被害人转账付款环节,行为人仅提供账户载体、简单代收代转,不参与资金拆分、架构设计,不会刻意伪装资金流转痕迹。比如网民出售银行卡给短视频引流团伙,上线自行操作转账,持卡人全程不参与资金规划,属于典型帮信行为。

 

洗钱行为发生在上游诈骗既遂之后,被害人钱款已经全部转入涉案账户,行为人通过设立空壳对公户、虚构经营流水、多层跨账户拆分、公转私过渡等专业化操作,系统性美化资金流向,规避金融机构监管排查,行为深度、复杂程度远高于帮信的简单过账。短视频引流诈骗完成回款后,卢某团伙整套资金包装操作,是洗钱罪客观行为的典型表现。

 

(四)侵害法益不同

帮信罪主要侵害互联网网络管理秩序,打击网络产业链底层协助行为,侧重维护网络空间管理规范;洗钱罪除妨害司法机关追赃办案外,直接破坏国家金融监管制度与金融管理秩序,对公账户违规批量开立、大额资金无序划转,会冲击银行资金监管体系,也是立法对洗钱设置更重刑罚的关键原因。

 

四、短视频环境下普通人常见涉罪误区与风险防范

结合两罪区分规则,当前短视频平台衍生大量“高价租借银行卡、对公账户”兼职广告,很多社会闲散人员、在校学生陷入认知误区,误以为只出借卡片、不用参与操作就不会触犯重罪,现实中出现大量量刑纠纷,结合法律规定梳理三类高发误区:

 

第一,误区一:只卖银行卡、不参与转账就只构成帮信罪。若持卡人在事前协商阶段就明知对方要用卡片洗白理财诈骗赃款、协助注册空壳公司配套材料,即便后续没有手动转账,因主观明确知晓资金属性,仍有被认定洗钱罪的法律风险。

 

第二,误区二:短视频帮忙转发理财广告赚提成仅属于民事兼职。在明知理财APP是虚假诈骗平台仍持续发布短视频引流、招揽受害人,属于帮信罪里的“广告推广帮助”,流水、获利达标即刑事立案。

 

第三,误区三:对公账户闲置出租收益高、不受法律管控。个人注册公司开立对公账户出租给短视频诈骗团伙用于洗白赃款,是近年洗钱罪高发诱因,司法实践中此类注册空壳出租对公户人员,绝大多数定性洗钱罪,量刑显著重于普通出借个人银行卡的帮信行为人。

 

普通民众防范风险要守住三条底线:不外借、不出售本人银行卡、电话卡、企业对公账户;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保本理财、刷单返利短视频广告;陌生网友邀约帮忙代收转账、赚取佣金一律拒绝,避免误入网络黑产链条。

 

五、结语

短视频流量经济持续扩张背景下,网络资金犯罪的手段不断迭代,帮信罪与洗钱罪的司法区分是当前刑事司法难点,罪名认定直接决定当事人刑期长短,从三年以内轻刑到五至十年重刑跨度巨大,当事人在被公安机关传唤、刑事拘留初期,罪名尚未最终确定,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阅卷、梳理案件细节,对罪名辩护、量刑从轻起到关键作用。

 

遭遇短视频引流涉资金犯罪、被公安机关以帮信罪或洗钱罪立案的当事人,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王学强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业务多年,长期专注帮信罪、洗钱罪、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等新型网络刑事案件,熟稔两罪司法解释与各地裁判尺度,结合海量同类判例积累丰富实务经验,能够精准区分案件定性边界,根据案卷证据梳理辩护思路,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

 

标签: 北京辩护律师 北京刑辩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辩护 北京刑事诉讼律师 分类: 法律资讯 热点资讯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钟其胜 律师

    刑事上诉,刑事自诉,

    13503053170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