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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_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0-11-13 01:42:27 浏览:90

共同犯罪_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_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区别于单独犯罪,也区别于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各种不同的共同犯罪人,旨在准确辨别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人身危险性以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以便于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兼顾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为标准,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一、主犯的概念。

 

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1、主犯的种类

 

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主犯的刑事责任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要注意任何共同犯罪都必定有主犯的存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主犯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主犯与首要分子的相互关系。

 

二、从犯

 

1、从犯的概念

 

共同犯罪_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从犯的种类

 

可以分为两种: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3、从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

 

1、胁从犯的概念

 

刑法第28条规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完全受强制或欺骗的,不能认定为胁从犯。

 

2、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犯

 

1、教唆犯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29条的规定,教唆犯是故意引起他人实施犯罪意图的犯罪分子。

 

2、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_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对教唆犯的处罚,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论处;被教唆者实施被教唆之罪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整理的共同犯罪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共同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我们平台的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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