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搜索
为您找到相关结果58条
全部
咨询 (1)
律师 (0)
法规 (57)
案例 (0)
罪名 (0)
更多

法规

  • 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如何并罚

    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或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应当如何数罪并罚,刑法并未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针对此种情况,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

    2021-11-29 22:21:06 166人查看

  •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 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 一、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二、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

    2021-11-29 22:21:06 209人查看

  • 无期徒刑减刑后只有10年有期徒刑还可以在减刑吗?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如果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只有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减刑后只有10年有期徒刑,就不得再次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如果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后的

    2021-11-29 22:21:05 220人查看

  •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2021-11-29 22:21:05 213人查看

  •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

    2021-11-29 22:21:05 209人查看

  • 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一、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

    2021-11-29 22:21:05 175人查看

  • 判处有期徒刑,最多可以判处几年?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11-29 22:20:39 165人查看

  • 什么是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根据《刑法》第45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1-11-29 22:20:17 234人查看

  • 没发生事故,也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公司、企业必须要知道的刑事法律风险

    安全生产一直是公司企业生产经营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企业相关责任人员有可能因此而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近期,我们团队就接连办理了多起企业老板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只有发生了重大事故的才会构成该罪,但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有可能构成犯罪。这反应了我国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从严管理,需

    2021-01-07 09:18:16 959人查看

  •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在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内又犯危险驾驶罪的如何处理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在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内又犯危险驾驶罪的如何处理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吴某某,男,1982年8月12日出生,无业。2010年5月20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考验期至2011年11月30日;2011年5月25日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

    2020-11-13 01:28:59 242人查看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