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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资格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2021-11-29 22:32:25 119人查看

  • 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

    2021-11-29 22:32:25 160人查看

  • 软件著作权如何认定?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该软件的开发者。何谓“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该条第二款指出:“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于自然人。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应在合作开发者签

    2021-11-29 22:32:25 169人查看

  •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

    2021-11-29 22:32:25 169人查看

  •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

    2021-11-29 22:32:25 170人查看

  • 软件著作权产生和保护期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2021-11-29 22:32:25 168人查看

  • 软件登记著作权人有怎样的条件?

    中国国籍软件著作权人的软 件当然适用软件保护条例和登记办法。登记办法规定:软件著作权或者软件著作权人之一为外国人的软件登记,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结缔双 边协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若有关规定不要求履行手续,可不办理登记,但自愿申请登记,则适用本办法。

    2021-11-29 22:32:25 112人查看

  • 转载的著作权民事责任

    转载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

    2021-11-29 22:32:24 172人查看

  • 转让著作权的遵循的原则

    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转让未作明确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中的某些权利的情况越来越多,为适应这一变化,满足著作权人的多种需求,著作权法修正案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转让法律许可转让的著作权。这一修改不仅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实践需要,也符合国际公约及国外多数国家的规定。例如,《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六条之二第一项规定,不受作者

    2021-11-29 22:32:24 166人查看

  • 转让著作权的某些权利应当遵循的原则

    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转让未作明确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中的某些权利的情况越来越多,为适应这一变化,满足著作权人的多种需求,著作权法修正案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转让法律许可转让的著作权。这一修改不仅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实践需要,也符合国际公约及国外多数国家的规定。例如,《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六条之二第一项规定,不受作者

    2021-11-29 22:32:24 164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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