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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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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28 人看过[法律常识] 有关社会团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一些社会团体和组织虽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也不是青少年工作部门、教育部门,但他们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其中,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就是一支很有影响的重要力量。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成员由大批热心青少年教育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工人组成。他们来自不同岗位,政治责任感强,专业知识丰富,在青少年思想教育。社会

  • 2021-11-29 28 人看过[法律常识] 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犯罪应当如何处罚?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规章、通告等规范性文件,以各种方法生产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制造行为;或者行为人购买或者出售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买卖行为;或者通过各种交通工具移送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运输行为;或者通过邮局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寄往目的地的邮寄行为;或者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存放某处的储

  • 2021-11-29 33 人看过[法律常识] 有两种律师当事人不能聘请

    1、打包票型的律师   如果律师跟你说“包打赢”,那么,你就得担心。因为诉讼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数的对抗性活动。仅仅凭借简单的陈诉或者一些表面证据就向当事人打包票的律师,一定是不负责的律师,这种律师一旦收了钱,就开始推诿。   2、关系型。   现在有不少人迷信有“路子”、能够跑“关系”的律师,有的甚至希望通过律师找到承办法官来达成某种“交易”。于是,

  • 2021-11-29 30 人看过[法律常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假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   一、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   二、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

  • 2021-11-29 29 人看过[法律常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

    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

  • 2021-11-29 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替考也是犯罪,你干过没有?

    替考是考场中的一种作弊行为,是用各种欺骗手段假以他人身份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替人代考的人就是所谓的枪手。你知道替考现在是犯罪吗?可能会判处刑罚。且看下文分析。   一、前车之鉴   1、浙江朱某想当公务员,花4万元找来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替他参加公务员考试,面试时被识破,朱某因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拘役5个月。   2、虎某参加考研,感觉自己心里没底,就

  • 2021-11-29 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

  • 2021-11-29 29 人看过[法律常识] 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罪犯已不适宜在监内(或劳改场所)执行而需要改变执行时间或地点的变更程序。有的国家称延期执行。   监外执行一般由原审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及时收监执行。监外执行的时间,有的国家视执行场所不同而将其计算在刑期之内,而有的国家则将监外执行作为中止执行处理,不计算刑期。   在我国,人民法院在宣判的同时

  • 2021-11-29 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终止情形有哪些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终止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1、由所在分监区队务会讨论通过,监区队务会审核,报狱政部门审查后填写《罪犯疾病伤残鉴定申请表》,经分管监管改造的监所领导同意后,送省局指定的疾病伤残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2、监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核小组根据疾病伤残鉴定小组的鉴定结论,以及罪犯改造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研究,并邀请驻监人民检察院(室)人员列席。对同意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分管监管改造的监所领导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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