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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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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2 人看过[法律常识] 人民法院对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可以不予认可,人民法院应考虑那些理由呢?

    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认可或不认可。对此《破产法》第九十九条作了规定。问题是: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的和解协议”是基于那些理由。   1、通过的和解协议是否保证了全体债权人的真实意思。   2、债权人会议的举行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3、和解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和解协议的履行,是否会损害职工等相关的合法

  • 2021-11-29 105 人看过[法律常识] 人民法院对和解申请的审查重点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于和解申请的审查重点是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饿,是申请和解的实质性条件。

  • 2021-11-29 97 人看过[法律常识] 人民法院宣告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的,依据人民法院的撤销决定或者是判决无效的证明,登记机关能否直接撤销登记?

    不能,必须由申请人(公司)主动提出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因为《公司法》第22条规定“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2021-11-29 13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人民法院却认可了“和解协议”的情况下,这些债权人有何法律救济途径?

    《破产法》第一百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1、法律应考虑设计人民法院以听证方式来确认已经充分听取了部分债权人意见的途径。   2、若部分债权人一开始就不同意和解协议,后来和解协议还是依法生效了。   3、这些只能依靠人民法院充分听取不同意见后,以人民法院最终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来把关。

  • 2021-11-29 1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与规划

    一、人力资源战略 人力资源战略是根据企业战略而制定的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的长期目标,旨在提高企业目前和未来的绩效及维持企业竞争优势。人力资源战略是一种程序和活动的集合。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战略制定。 2.战略评估。 二、人力资源规划 1.人力资源规划的含义 人力资源规划是指企业为达到自己的目标,对未来人力资源需求和供给进行科学

  • 2021-11-29 136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时,担保人应如何承担责任?

    当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有无效原因,各自无效时,我国的《担保法》及其解释都没有单独规定处理方法,也没有就此规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从担保人、债权人各自的过错情况确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   首先,在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布无效的情况下,通常作为缔约者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均有过错,这样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方法,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应当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

  • 2021-11-29 136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为什么说古罗马破产立法是破产立法的萌芽?

    13.简述法国破产立法的沿革。答:16世纪,法国各商业城市制定的处理逃往和欺诈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均以中世纪意大利城市法为蓝本。破产债务人(主要是商人)以逃往或欺诈手段造成自己破产的,法律将处以严厉的刑事处罚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1673年,法国《商事法令集》专章规定了破产制度:第10章,规定商人自愿将全部财产让与债权人的程序;第11章,规定破产程序及其效力。该

  • 2021-11-29 141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

    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其根本原因在于投资人永远不会比目标公司本身更了解目标公司法律及财务方面的真实情况,而存在潜在法律及财务问题的目标公司又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利用此种信息的不对称来误导投资人向其投资。   投资是一项精确的商业活动,客观上要求对法律风险及财务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投资风险”的应有之义应指“商业风险”,而不应当包括本可以通过律师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和会计

  • 2021-11-29 128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个人股份转让书范本

    个人股份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 2021-11-29 138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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