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法 相关知识
2021-11-29 139 人看过[公司法] 破产和解失效产生的法律后果
1.取消让步。即破产债权人个别地撤回在破产和解中对破产企业所作让步的一种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理解为,这实际上是解除在债权人会议召开日期成立的破产和解契约。让步一旦被取消,破产债权人就可以恢复本来的债权。相反地,却不会失去因破产和解而取得的权利,比如人的或物的担保。不过,债权人并不能立即请求履行通过取消让步得以恢复的债权额,只要不是破产和解结束之后,行使权利就不会得到
2021-11-29 119 人看过[公司法] 破产和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整顿期间,债务人企业有法定情况之一时,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债权人只能向法院申请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而不能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破产和解协议的执行力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制执行力的适用范围 当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债权人能否依和解协议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对此问题,各国立法
2021-11-29 134 人看过[公司法] 破产和解制度的现实的意义
破产和解制度,是指为避免破产清算,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法院许可的关于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的一系列制度。其是为了克服和避免破产制度所不能克服的弊端而创设的一项程序制度,是当债务人已经具备了破产条件,为了避免破产宣告或者破产分配,而在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同债权人会议达成,,以使债权人在清偿债务方面作出适当让步、以图复苏为内容的制度。
2021-11-29 133 人看过[公司法] 破产和解制度与民事诉讼的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破产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其的目的是为了中止破产程序,使债务人进人整顿阶段,避免破产,而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和解的要求。 其次,破产和解的内容可以包括减免债务清偿的数量,延期清偿债务的期限以及企业整顿的事项等。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债务的偿还.纠纷的解决等问题。 再次,破产和解是既不是完全由法
2021-11-29 113 人看过[公司法] 破产受理对债务人有哪些效力?
⑴对债务人的约束:财产进入保全状态①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②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担保③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擅离职守④担任保证人的应通知债权人⑵对债权人的约束:冻结个别追索权①不得个别追索债务,也不能向法院提起新的民事诉讼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得擅自行使优先权③债务人的开户银行不得扣划债务人的款项⑶对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开户行/债务人的债
2021-11-29 133 人看过[公司法]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的来源是什么
企业破产,职工必然面临一个再就业的问题。所以企业破产中,解决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关系要破产能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矛盾能不能平稳处理。它是企业破产,尤其是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要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是一个政府负担起社会责任的体现。要进行职工安置必然需要职工安置费,而如果该安置费由企业出的话,则债权人根据破产财产得到清偿的数目必然会减少,所以企业的破产债权人和职工必然会产生矛盾
2021-11-29 150 人看过[公司法]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要注意什么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11-29 153 人看过[公司法] 破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有哪些?
(1)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藏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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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