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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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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5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和例外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

  • 2021-11-29 132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突出特点是什么

    1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股东当初在公司注册成立时,已经缴纳了出资额,他就无须再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了即使将来公司解散了。他也不必再承担什么债务责任,现实生恬中,有许多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后,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开办公司的股东,要求股东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根据有限责任的原理,这种起诉是不应该获得法律支持的。然而,有的时候,在个别的地方,法院受理后,仍

  • 2021-11-29 130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法定程序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主要在我国公司法第178条予以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我

  • 2021-11-29 136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合伙企业特征

    一、定义有限合伙,即在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二、特征   (一)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三)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法特别规定

  • 2021-11-29 126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合伙人的退伙

    一、有限合伙人有本法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 2021-11-29 150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合伙人的哪些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

  • 2021-11-29 138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指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和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的企业合伙形式。   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2021-11-29 142 人看过[公司法] 有限公司股东分区红利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

  • 2021-11-29 134 人看过[公司法] 有关政策性破产职工安置

    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未参加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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