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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女职工生育产假和各种待遇

    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

  • 2021-11-29 8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女职工产假规定详解

    单胎顺产90天;单胎难产10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 2021-11-29 12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女方死亡男方有权分女方家父母遗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方死亡后男方是没有权继承女方父母遗产的,但子女有权代母亲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这是属于代位继承的权利。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女儿也有继承权

    女儿也有继承权 女儿也有继承权  这是一起很简单的继承纠纷案件,但却是目前社会一个典型的缩影。提起诉讼的是三个女儿,被告是母亲及儿子。2005年3月6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此案。   三个女儿诉称:父母有两处商品房及五间店面房,父亲去世后,房产被母亲和兄弟居住和出租收益,我们要求对房产依法进行分割,并要求分割母亲所得的租金。   母亲辩称:丈夫生病期间

  •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女儿与儿子享平等权继承房产

    婚姻法咨询:老人80岁有3个儿子5个女儿,因其中两个儿子已有两年多没有实施赡养了,老人赌气将儿子告上法庭,可能是起诉书写的有问题,法院判为8个孩子共同抚养老人,请问三个儿子都继承了老人的房产,如果5个女儿也和儿子一样共同抚养老人,那么女儿是否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呢?   律师回答:女儿与儿子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女儿当然有权继承房产。

  • 2021-11-29 12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死妻再嫁,可带走所继承的遗产吗?

    丈夫去世再嫁或妻子去世,丈夫再娶,都有权处置自己所继承的去世人生前个人的合法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十条把配偶间互相继承遗产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夫妻一方去世,生存的一方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配偶、子女、父母按份继承。 《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嫁的,有权处分所

  • 2021-11-29 11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离婚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已经终结,那么对方的遗产,作为前夫或者前妻,是无权继承的,当然,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说明由前夫或者前妻继承的除外。但是即使离婚,子女也享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 2021-11-29 11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无儿女财产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没有儿女的,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如何分割出个人遗产?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

  • 2021-11-29 10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无相反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就是说,男女双方通过合法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时起,至一方死亡或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为止的这一时期内,双方或者一方的劳动所得、受赠或者继承的财产,以及以其他合法方式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在现实社会中,尽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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