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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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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关于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

  • 2021-11-29 10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关于遗产税的征收通知

    遗产税的征收以及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的几种情形。   遗产税是对自然人去世以后遗留的财产征收的税收,通常包括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征收和对继承人的遗产征收的税收。遗产税历史悠久,据考证早在古埃及、古罗马时代,为应付战争开支,统治者就开始对遗产征税。近代遗产税的征收,始于1598年的荷兰。之后,英国(1694)、法国(1703)、美国 (1788)、意大利

  • 2021-11-29 11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关于转继承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转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其中,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存在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是两次继承,一次分割。   转继承在许多国家的立法有规定,我国继承法没有明文规定转继承。最高人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

  • 2021-11-29 11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关于胎儿继承权

    一、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三、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

  • 2021-11-29 10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关于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的区别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三、放弃继

  • 2021-11-29 10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关于放弃继承权的特别规定

    所谓继承遗产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由于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一、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关于北京市女职工产假的问答

    1、北京市女职工可以享受多长的产假期?   (1)北京市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0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即10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单位应当支付女职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予以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若女职工同时具备上述几种

  • 2021-11-29 11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关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

  •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共同遗嘱的认定

    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因内容不同而分为形式意义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的共同遗嘱两大类。形式意义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记载于同一遗嘱书中。这种共同遗嘱在内容上是各遗嘱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并根据各自意思表示产生独立法律效果,相互不存在制约和牵连。一个遗嘱人的表意内容是否有效或生效不影响其他遗嘱人表意内容的效力。

  • 2021-11-29 10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共同遗嘱的含义是什么?

    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   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同一份遗嘱,如夫妻合立遗嘱,可以互相指定对方为自己的唯一遗产继承人,如果丈夫先去世,则其全部遗产由妻子继承;如果妻子先去世,则其全部遗产由丈夫继承。   共同遗嘱是共同立遗嘱人双方的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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