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有关夫妻财产的范围以及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财产的核心问题,本文结合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分析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分割共同财产规定的现状以探寻解决之道。 据最高法院统计,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中,民事案件所占的比例接近90%。而在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所占比例接近 30%,达到128万件。虽然我国新婚姻法以及各种司法解释正逐步完善夫妻财
2021-11-29 13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大体包括以下几类: (l)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所得的财产。 (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如果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
2021-11-29 12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特有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如果该财产的取得权利发生于婚前,而财产的实际取得在婚后的,也属婚前财产,应届夫妻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
2021-11-29 14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如果该财产的取得权利发生于婚前,而财产的实际取得在婚后的,也属婚前财产,应届夫妻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
2021-11-29 12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后一方父母出资赠房,另一方有份吗? 认定为一方财产
问题: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赠房,另一方有份吗? 认定为一方财产 案例: 台州人陈小姐, 80后,2007年10月结婚的她是靠父母资助全款购置的婚房。“像我们这种大学毕业后留杭的80后,如果不靠父母资助,基本上没有能力购房。”陈小姐说。 2007年11月,陈小姐父母出资购买了下城区的一套商品房,价值300万元。“这套房子全是我父母出
2021-11-29 13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同居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起诉
最高法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对于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及无效婚姻案件,《解释(二)》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这次司法解释对同居关系的处理确实作出了新的解释。按照《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同居者分割财产的流程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同居的财产分割在民事诉讼中的特点和难点
一、同居的财产分割的案由形式多样 在我们已接触到的案件中,当事人在诉前对法律规定有所了解的,在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直接以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为由诉诸法律。而更多的是法律意识薄弱者,对法律关于确立夫妻关系的规定认识不清,便出现三种案件情况。 一种是以婚姻案件当事人的面目出现,诉请人民法院判令准许与同居的对方离婚,并解决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
2021-11-29 13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同居析产相关法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2021-11-29 12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苗婷与大学同学小许自大学开始恋爱,毕业后同居了五年还是没有登记结婚。苗婷多次催促赶紧结婚,但小许却对于婚事一拖再拖。苗婷咨询:“如果将来与小许分手,那么在这五年生活中两人共同置备的财产怎样分割?” 答:如果同居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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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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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