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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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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

  • 2021-11-29 116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 2021-11-29 118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简称软件许可合同,是指软件著作人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的合同。 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软件著作权

  • 2021-11-29 114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著作权的管理

    什么是著作权的管理 一、著作权的行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七条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 2021-11-29 133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作品

    什么是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作品 (一)什么是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二)作品的法律特征或者必备的条件: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的独立完成的成果;例:自己创作,不是抄袭或剽窃;判断一部作品的独创性是不容易的,独创性标准也是很低的;相似不能说是抄袭或剽窃,翻译同一小说,

  • 2021-11-29 127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只

  • 2021-11-29 112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

  •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职务发明

    我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上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 2021-11-29 104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网上证据保全公证?

    网上证据保全公证,是指电子信息内容的特殊性,直接证据不易保存和提取,因此他提醒市民网上证据保全公证是近期出现的一项新的法律服务内容。随着现代社会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涉及网络内容的纠纷将会日益增多。由于,办理网上证据保全公证是解决证据难题的有效途径。

  • 2021-11-29 107 人看过[经济常识] 什么是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组合商标注册后应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对待,不可以更动其组合或排列,不可以擅自改动某一部分。   组合商标综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或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的不同特点,各具文图色型,形象生动,引人注意,易于识别,便于呼叫名称等特点,所以得到了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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