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经济常识的意义,学习经济常识流程,熟悉经济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经济常识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吸尘器的折旧率是多少?

    吸尘器的折旧率是每日0.05%。

  • 2021-11-29 14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向质监部门举报违法行为有奖励吗?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产品质量监

  • 2021-11-29 9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向质监部门举报违法行为可以要求保密吗?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 2021-11-29 13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具体程序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

  • 2021-11-29 12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合同制工人农村户口的,土地被征用后能否分土地补偿款?

    原告张某系农村粮户口,20年来他一直在化肥厂做合同制工人。但户口一直在村里,村里分给了张某田、土、山,张某承担了相应的义务,如上交农业税收等,一直到国家取消各项农业税款为止。2005年化肥厂改制,张某与化肥厂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后来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张某自行缴纳。2008年4月经劳动部门同意,张某办理了职工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退休工资。2009年冬天,村里的土地

  • 2021-11-29 128 人看过[经济常识] 史上最全的出门旅游行李知识

    出门旅行,市民首先面对的是打点行李的问题。虽然说只是简单的准备好旅途中所需要的物品,但在外几天甚至十几天的旅行时间难免不会出现缺这样少那样的情况。加上各个国家对于行李托运的规定要求不同,使得出门前的打点行李尤为需要精心准备。为让市民在打点行李时“少走弯路”,享受更舒适的旅行,本次“老驴讲经”特别邀请了广东铁青出境游公司总经理宋竞青,谈谈关于打点行李的问题。 旅游行李带

  • 2021-11-29 12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可随意调整的“优惠券”?

    五月初,普陀区消保委接待了一对中年夫妻。夫妇俩刚进门还未坐下,就气喘吁吁大呼经营者背信弃义,明摆的“包年续费优惠券”换卡激活优惠活动,此时却变得子虚乌有。还强行霸道硬要他们再付上12元的预付费才能享受赠送一个月的优惠续约。   原来消费者包先生于2008年3月11日,在某网络公司营业厅付费1200元参加了包年赠送一个月活动。在“包年续费优惠券”背面注明当期套餐到

  • 2021-11-29 12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可以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吗?

    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可以拒绝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吗?

    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发生消费纠纷后哪些途径可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如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商检、烟草专卖等)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