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经济常识的意义,学习经济常识流程,熟悉经济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经济常识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8 人看过[经济常识] 保修期内退换手机还要交纳“换壳费”吗?

    我国《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3条明确指出,在三包有效期内,如因手机出现特定的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这里所说的“免费”,应该理解为不得要消费者承担外壳等正常磨损的费用。如果商家认为磨损是消费者不正当使用或者人为破坏造成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不得向消费者收取“换壳费”。

  • 2021-11-29 132 人看过[经济常识] 保修期内两次维修仍不能用的产品怎么办?

    产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 2021-11-29 12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促销赠品致消费者受伤 商场是否担责

    [案情] 张某在某商场购买了电脑一台,商场因促销实行买一送一遂赠给张某豆浆机一台。晚上,张某使用该豆浆机时,触及外壳而被电击伤,造成左手部分功能丧失,后经法医鉴定为六级伤残。张某起诉到法院后,经法院委托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结果是该豆浆机常态绝缘电阻为零,可以直接导致外壳带电。   [分歧]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使用的豆浆机

  •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常识] 促销品有质量问题能否退货

    可以首先明确的是,促销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也可要求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刚刚实施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

  • 2021-11-29 131 人看过[经济常识] 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吗?

    “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其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依法退货。经营者对消费者从其处购买的商品,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这是基本的道理。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售出商品的质量,如果售出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无条件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即便是打折商品也不能例外。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 2021-11-29 126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 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 剽窃他人作品;   6、 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7、 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8、 未经许可,出租电影类作品;

  • 2021-11-29 80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法律责任

    《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承担以下几种形式的民事法律责任: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4)赔礼道歉;   (5)赔偿损失。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在一定意义上说,违约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因为违约和侵权从事后角度观之都是负值交易关系,或者说,都是一方对另一方违反了义务。由于与义务相对称的是权利,因此违反了义务也就等于侵犯了权利。基尔莫(GrantGilmore)曾指出,现代法律的最明显的趋势就是契约法消失在侵权法之中。 [14]在侵权案中常常采用惩罚性赔偿原则(一般适用于故意侵权)。如果违约也是一种侵权,那么对违约

  • 2021-11-29 132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侵害消费者权益如何承担合同责任?

    因商品具有瑕疵而蒙受损害的消费者,如果与商品供应者具有合同关系,就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所谓合同关系,包括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在实际生活中,以买卖为最多见,最重要。 买卖合同一经形成,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积极履行合同的义务。但是,在有些买卖关系中,由于出卖人不积极履行合同,在交付合同标的物时,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从而给买受人带来财产上的损失。这个问题

  •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侵害消费者权益如何承担合同责任

    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原因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违约,另一种是侵权。违约就是违反合同,所以,合同责任也叫违约责任。 因商品具有瑕疵而蒙受损害的消费者,如果与商品供应者具有合同关系,就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所谓合同关系,包括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在实际生活中,以买卖为最多见,最重要。 买卖合同一经形成,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积极履行合同的义务。但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