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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5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倒签劳动合同能否免于支付两倍工资

    对于倒签劳动合同能否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实践中对此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开始时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合同,但在事后已经补签,而且还将之前的期限予以了覆盖,劳动者也没有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不需再承担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上述第一个案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的就是第一种观点。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用人单位事后通过补签的方

  • 2021-11-29 93 人看过[经济常识] 保密协议应具备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 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违约责任。

  • 2021-11-29 137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侵犯公民劳动权和劳动保障权的表现有哪些?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例如,《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

  • 2021-11-29 133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大内的劳动者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第12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2021-11-29 330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 2021-11-29 13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供养亲属抚恤金中的亲属条件

      供养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亲属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

  •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常识] 何为竟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中,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

  • 2021-11-29 90 人看过[经济常识]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2021-11-29 137 人看过[经济常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哪些监督权利?

    (1)对职工缴存、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监督。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法规、政策的规定。职工不能因自己的住房问题已解决而不缴存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因为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自己而非法提取,不用于住房消费上。   (2)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监督。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是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的前提。由于职工

  • 2021-11-29 127 人看过[经济常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如何组成的?

    《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的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同时,各省、自治区都设立了专职监管机构,建立与建设部联网运行的监管系统,行使对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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