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诉讼常识

诉讼常识

诉讼常识,诉讼常识的意义,学习诉讼常识流程,熟悉诉讼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诉讼常识专栏。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9 人看过[诉讼常识] 什么人可以当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午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担任辩护人,并出庭辩护。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午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2021-11-29 111 人看过[诉讼常识] 什么人可以当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午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担任辩护人,并出庭辩护。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午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2021-11-29 116 人看过[诉讼常识] 什么人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 2021-11-29 126 人看过[诉讼常识]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 2021-11-29 119 人看过[诉讼常识]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2021-11-29 113 人看过[诉讼常识]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

  • 2021-11-29 109 人看过[诉讼常识] 人民法院的判决有哪几种?

    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 2021-11-29 119 人看过[诉讼常识] 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吗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后行政机关可以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一种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选择。但是,如果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律判决撤销后再由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政行为,对新的具体行政行

  • 2021-11-29 116 人看过[诉讼常识] 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处理第二审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2021-11-29 121 人看过[诉讼常识] 人民法院应当为那些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上述(1)(2)(3)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