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
2020-11-13 193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主体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主体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法工委复字[2002]3号 审计署: 你署2001年 11月22 日来函(审函[2001]1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2月25日刑法修正案第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办理会计事务时
2020-11-13 548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关于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等手段非法占有股东股权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的批复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关于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等手段非法占有股东股权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的批复的意见 (2005年12月1日 法工委发函(2005)105号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你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5年8月26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股份属于财产。采用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占有他人依法享
2020-11-13 475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公安部关于对空包弹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空包弹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1]3号 北京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将空包弹纳入治安管理的请示》(京公治字[2011]2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空包弹是一种能够被枪支击发的无弹头特种枪弹。鉴于空包弹易被犯罪分子改制成枪弹,并且发射时其枪口冲击波在一定距离内,仍能够对人员造成伤害。因此,应当依据《中华
2020-11-13 217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公安部关于将陶瓷类刀具纳入管制刀具管理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将陶瓷类刀具纳入管制刀具管理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0] 1号 北京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将陶瓷类刀具纳入管制刀具管理范围的请示》(京公治字[2010]2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陶瓷类刀具具有超高硬度、超高耐磨、刃口锋利等特点,其技术特性已达到或超过了部分金属刀具的性能,对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公通字[2007]2号
2020-11-13 182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公安部关于对少数民族人员佩带刀具乘坐火车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少数民族人员佩带刀具乘坐火车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1]6号) 四川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少数民族人员佩带刀具乘坐火车如何处理的请示》(川公明发〔2001〕3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83〕公发(治)31号)的规定,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机
2020-11-13 186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公安部关于对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继续执行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继续执行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6〕1号 浙江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继续执行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公请[2015]293号)收悉。经商司法部同意,现批复如下: 对于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满,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解除强制措施后未能继续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
2020-11-13 220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公安部关于涉弩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及性能鉴定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涉弩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及性能鉴定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6]2号 天津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对弩的法律适用及性能鉴定问题的请示》(津公法指[200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弩是一种具有一定杀伤能力的运动器材,但其结构和性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对枪支的定义,不属于枪支范畴。因此,不能按照
2020-11-13 226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公安部 关于对以气体等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的仿真枪认定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以气体等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的仿真枪认定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6]5号 天津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将以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仿真枪纳入制式枪支管理的请示》(津公治[2006]3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利用气瓶、弹簧、电机等形成压缩气体为动力
2020-11-13 247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公安部 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 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3]5号 2003年9月24日) 山东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对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应如何处理的请示》(鲁公发[2003]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
2020-11-13 229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公安部关于对彩弹枪按照枪支进行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彩弹枪按照枪支进行管理的通知 公治(200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彩弹枪射击运动,是一项利用彩弹枪进行对抗射击的娱乐活动。目前彩弹枪正逐步向小口径化方向发展,所发射的彩弹也由软质向硬质转化,且初速越来越快,威力越来越大,近距离射击可对人体构成伤害。为加强对彩弹枪的管理,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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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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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