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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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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2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的含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 本站讨论的司法

  • 2021-11-29 134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取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医疗纠纷如何取证   1、要争取尽早封存病历。   病历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目前,病历由医疗单位负责保管,且禁止病人和家属查阅,导致家属怀疑医院篡改病历。因此,建议在怀疑医院有过失时,病人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提出封存。   2、现场实物的取得和封存。   如果患者是在输血、输液

  • 2021-11-29 139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实物要封存

    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实物要封存 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实物要封存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

  • 2021-11-29 141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是什么样的

    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   一、患者的初步证明责任;   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以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为核心,但并不是说患方就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患者)首先要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的

  • 2021-11-29 141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   1、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在通常情况下,患方不可能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对医疗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难以了解,因此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中有过失行为。   2、诊疗护理虽都有病历记载,但这些病历都在医师或医院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之中,患者无法接近或获取。即使卫生部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 2021-11-29 132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中当事人拒绝司法鉴定怎么办

    一、医疗纠纷中当事人拒绝司法鉴定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依据证据规则驳回患方的诉讼请求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确立了医疗损害责任实行过错原则,患方应对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患方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患方拒绝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法院可判决患方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精神损失费数额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 十一款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2021-11-29 131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法规

    医疗法规 医疗法规 一、适用医疗法规的基本原则   我国的医疗法规由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卫生部、国家药品及食品监督部、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地方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制定,在多方面存在冲突,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如何正确适用各种法规是较为复杂的专业问题,其原则是人大制定的法律效力高于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效力高于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 2021-11-29 132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因接种不当所致损害的责任承担

    医疗机构因接种不当所致损害的责任承担 医疗机构因接种不当所致损害的责任承担 [提要]   本案被告某地段医院未注意到原告王某的特殊体质,而对原告进行超时接种,引发了原告的脊髓灰质炎病症。此类情形下,医疗机构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医学鉴定结论认定的责任参与度能否直接确定为医疗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比例,存在争论。本文认为,医学鉴定结论确立的责任参与度仅仅是法院确定医疗

  • 2021-11-29 133 人看过[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形

    1、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疗机构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或医疗机构确实无法避免医疗损害结果;   2、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   3、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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