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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对公安机关因侦查破案需要可否检查军车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公安机关因侦查破案需要可否检查军车的请示》(粤公请字(1998)86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总政保卫部意见,现批复如下: 军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公安机关一般不直接对军车进行检查。对已立案侦查或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利用军
2020-11-13 01:01:42 231人查看
公安部关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已采取的取保候审是否合法及应否退还已没收的保证金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关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已采取的取保候审是否合法及应否退还已没收的保证金问题的答复 广西、广东公安厅法制处: 广西公安厅《关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已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的请示》(桂公请[2002]109号)和广东省公安厅法制处《关于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被没收保证金后被宣判无罪是否应当退还保证金问
2020-11-13 01:01:40 199人查看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可否查封冻结不动产或投资权益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可否查封冻结不动产或投资权益问题的批复 (2001年10月22日公复字[2001]17号) 广东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我省深圳市公安局在办理一特大诈骗案件中对涉案资产依法进行查封、冻结问题的请示》[粤公(请)字[2001]40号]收悉。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意见,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0-11-13 01:01:40 271人查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法发〔2010〕22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今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20-11-13 01:01:12 221人查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2018.3.1起施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2018.3.1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提高证人作证积极性,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2020-11-13 00:59:40 522人查看
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_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一、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以是立案追诉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二)、(三)、(一)的补充规定、(二)的补充规定汇总。 1、失火案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
2020-11-13 00:59:31 243人查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确保电子数据取证质量,提高电子数据取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提取涉案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
2020-11-13 00:57:10 230人查看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 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
2020-11-13 00:57:06 210人查看
2019年公安部出台_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全文 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
2020-11-13 00:57:01 429人查看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1995年2月21日 公安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刑事判决、裁定的严格执行,加强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
2020-11-13 00:56:04 182人查看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