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1、文字作品,如文章、论著、译著、小说、诗歌等; 2、口述作品,如讲演、报告、说唱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021-11-29 22:31:18 134人查看
公民对哪些作品可以享有著作权? 1、文字作品,如文章、论著、译著、小说、诗歌等; 2、口述作品,如讲演、报告、说唱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021-11-29 22:31:18 125人查看
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财产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享有。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变更后,如果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还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那么这些权利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的,由国家享有。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
2021-11-29 22:31:18 132人查看
权利解读——修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 修改权产生于创作作品之时,灭失于著作权人死亡之时。著作权人生前未对继承人
2021-11-29 22:31:17 123人查看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有线或者无线的信息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有线或者无线的信息传输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2021-11-29 22:31:17 121人查看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
2021-11-29 22:31:17 125人查看
软件保护条例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 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 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
2021-11-29 22:31:17 122人查看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人,为了学习、研究计算机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储存软件,不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人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另有规定外,是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
2021-11-29 22:31:17 124人查看
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
2021-11-29 22:31:17 126人查看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2021-11-29 22:31:17 111人查看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