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通路为用户接入网络服务,使用户与网络连线的从业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信息传输的中枢,通过提供设备和连线服务,为最终用户连入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由于传统的著作权立法中未涉及网络侵权问题,因此,对于网络侵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在实践中一直争议较大。基于各国著作权立法中归责原则规定的不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承担也有不同的区分。 1
2021-11-29 22:24:51 144人查看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被撤销的。赠与协议也是属于合同中的一种,那么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本文就该问题为大家做具体阐述,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开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无偿性。2,单务性。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
2021-11-29 22:24:02 129人查看
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
2021-11-29 22:20:25 118人查看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犯罪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是故意行为,并且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这里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要区别于其他目的,如有些教学科研单位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之用;有些个人复制了录像制品是供个人观赏、学习、使用,没有将其作
2021-11-29 22:20:25 119人查看
“假冒者”的末路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权、假冒行为坚决说“不”
前段时间,郭敬明、于正接连在网络上公开发表道歉信,对曾经抄袭他人作品一事公开道歉,并出现了让网友颇为震惊,甚至略带喜感的一幕——郭敬明与庄羽,即抄袭者与原创人,联合成立反剽窃基金。早在2020年12月22日,就有156名影视从业者在网络上联名抵制抄袭剽窃者,郭敬明、于正二人遭点名批评。近年来,社会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水平也不断提高,不仅是
2021-01-29 15:34:34 598人查看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侵犯著作权罪如何认定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舒某某,女,1974年3月14日出生,原系瑞得大众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得公司)发行二部经理。因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于2000年6月20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某某,男,1971年8月18日出生,原系北京海天视点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经理。因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于2000年6
2020-11-13 01:32:16 245人查看
侵犯著作权罪律师咨询_侵犯著作权罪认定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217 条
2020-11-13 01:26:41 382人查看
侵犯著作权罪律师咨询, 侵犯著作权罪认定及量刑标准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217
2020-11-13 01:26:35 374人查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05]12号 (2005年9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65次会议、2005年9月2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8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
2020-11-13 01:04:05 282人查看
公安部关于对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尚未印制完成的侵权复制品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尚未印制完成的侵权复制品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问题的批复 (2003年6月20日公复字〔2003〕2号) 辽宁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侵犯著作权案件中的半成品书籍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请示》(辽公传发[2003]2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
2020-11-13 01:01:44 222人查看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