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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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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7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

    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 2021-11-29 79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各有关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2021-11-29 7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

    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   债权人,是指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清偿权利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从上诉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因自身的原因,造成

  • 2021-11-29 8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是否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为了方便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在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时,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根据<合同法>第70条的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 2021-11-29 7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依法行使代位权获支持

    上海恒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子能公司享有巨额债权,但因子能公司未自觉履行而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中,发现上海子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徐先生也享有110万元债权却没有主张。于是,一纸诉状告之法院,请求判令通过代位权追款,直接要求徐先生归还。2008年2月5日,恒阳公司的行使代位权获得了支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徐先生直接向恒阳公司归还110万元。   恒洋公司诉称,子

  • 2021-11-29 93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案例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案例   某市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经营服装,鞋帽和文教用品.该公司于1989年5月成立,注册资金为80万元.公司成立前三年,经营状况一直不错,但自1992年底扩大经营规模后,经济情况开始恶化.因为扩大经营家用电器,再加上购置办公楼,汽车等固定资产,公司向银行大量贷款和委托贷款共近1亿.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市场疲软和侵犯其他法人权益纠纷败

  • 2021-11-29 8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除此之外,债权人会议还有听取债务人企业整顿情况的报告的权利(该法第20条),监督破产清算组活动的权利(破产法意见第53条),申请终结整顿的权利(破产法意见第37条)等。可见立法在债权人

  • 2021-11-29 8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会议的主席是怎么产生的?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2002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解释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因此,根据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在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会议主席或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的产生方法均是

  • 2021-11-29 9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问题探析

    【内容提要】 本文对代位权诉讼管辖中的若干疑难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认为,代位权诉讼管辖从性质而言,属于特殊地域管辖;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在代位权诉讼提起前订有仲裁协议或管辖协议,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院应予以受理,但首次开庭前次债务人提交仲裁协议或管辖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移送管辖;债权人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

  • 2021-11-29 7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但合同法解释第十九条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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