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法律常识的意义,学习法律常识流程,熟悉法律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法律常识专栏。

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仲裁常识
公司法
医疗事故
合同常识
防骗手册

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7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

  • 2021-11-29 72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商定,但当事人并未具体商定或商定无效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法律预先规定的,不得由当事人协商而改变,也不管当事人是否把法定违

  • 2021-11-29 69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违约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民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涉及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归责原则,是确定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是否应当

  • 2021-11-29 65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合同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具有约束力的集中体现,没有违约责任,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就成为一句空话。违约责任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合同的履行和弥补

  • 2021-11-29 8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责任竞合,是指一个违反义务的行为产生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将导致不同的责任后果。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有时违约行为也可能造成侵权的后果。比如供电部门没有按照安全标准供电,或违约中止供电,造成用户人身、财产损害。再如直销商提供缺陷产品,致买受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等。   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

  • 2021-11-29 79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当事人实施的违约行为具有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产生。   当一方的违约行为,既导致了违约责任又导致了侵权责任时,就产生了一个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它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

  • 2021-11-29 7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的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或者票款权利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

  • 2021-11-29 66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过错相抵?

    过错相抵,在违约责任中,是指对违约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人的赔偿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另一方当事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倘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即构成过错,无权

  • 2021-11-29 8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转质

    转质一般用于担保法,它是质权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分为承诺转质和责任转质两种类型。二者在发生原因、转质范围、转质人责任、转质权的独立性、转质权的实行等方面均不同。 承诺转质: 质权人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征得质物所有人同意后,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设定较自己质权有优先效力的新质权的行为。承诺转质的构成要件如下:1、质权人须征得质物所有人同意。2、承诺转质与质权人的

  • 2021-11-29 7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转委托?

    所谓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根据第四百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