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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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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76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转包?承包人可以把工程转包给他人吗?

    所谓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转包与分包的根本区别在于:转包行为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在分包行为中,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发包人负责。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规

  • 2021-11-29 51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越权代理?

    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 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

  • 2021-11-29 73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中,出赠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根据赠与合同,赠与人单方负有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交付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担任何义务,亦即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时不须支付对价。虽然(合同法)第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 2021-11-29 81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

  • 2021-11-29 77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在民法上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他的赔偿损失。这里讲的赔偿损失,它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承担赔偿损失责任有以下几个特征: (1)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 (2)有损失后果,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财产等损失。 (3)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

  • 2021-11-29 91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运到目的地,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是将货物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运人是运送货物的人,多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组织。货物运输合同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接收货物的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可以是同

  • 2021-11-29 65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货物的留置权?承运人在行使货物留置权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货物的留置权,就是货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进行留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的货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承运人在行使留置权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自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留置货物。   二、留置“相应的货物”包括两层含

  • 2021-11-29 83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合同。如居间合同、委托合同等。 (2)实践合同又叫要物合同,是指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如保管合同等。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又

  • 2021-11-29 71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试用买卖?试用买卖的试用期有多长?试用产品后,可以不购买吗?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当事人认可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

  • 2021-11-29 72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又称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后承认购买并支付价款的买卖。试用买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即只有在买受人经过一定期限内使用并承认购买后,合同才生效。   由于试用买卖在买受人承认购买之前,买卖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避免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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