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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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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事和解协议不履行民事部分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刑事和解协议不履行民事部分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且看下文分析。   一、在法理上   刑事和解协议民事部分的法律效力应当认定和民事和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刑事和解协议中对赔偿、补偿、赔礼道歉等的约定,不需要经过司法

  • 2021-11-29 3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五十条有哪些变化?

    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2021-11-29 3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五十三条有哪些变化?

    将刑法第五十三条修改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2021-11-29 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二百八十六条有哪些变化?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

  • 2021-11-29 3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二百五十三条有哪些变化?

    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三百零九条有哪些变化?

    将刑法第三百零九条修改为:“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

  • 2021-11-29 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三百零七条有哪些变化?

    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

  • 2021-11-29 3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一百二十条有哪些变化?

    将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为:“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将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修改为:“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一百二十三条有哪些变化?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

  • 2021-11-29 29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九第一百七十条有哪些变化?

    将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修改为:“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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