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合同常识的意义,学习合同常识流程,熟悉合同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合同常识专栏。

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仲裁常识
公司法
医疗事故
合同常识
防骗手册

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

  • 2021-11-29 7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会导致融资租赁的转租赁?

    转租赁是指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从原始出租人那里租人租赁物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交易。 一般情况下,转租赁出现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1)转租人拥有客户资源,而原始出租人拥有充足的资金,转租人过原始出租人实现融资,而原始出租人通过为转租人提供资金参与融资租赁,从而扩大其国内外市场。 (2)一些大型出租人为实现其国际化战略,拓展海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会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从理论上讲,融资租赁业务既可在法人之间、公民之间进行,也可以在法人与公民之间进行。但从目前国内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来看,对专业从事融资租赁的出租人的主体资格还是有限制的。 具体而言:(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会导致委托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双方的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合同终止】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下,不宜采用口头合同?

    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要式和不要式。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或经过特定手续的合同。要式合同既包括法律规定应采用的书面合同,也包括要求采用鉴证或公证的合同,还包括法律要求必须经过有关国家机关审批的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合同采取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 2021-11-29 10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下的合同可以撤销

    可撤销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下列情况下合同可撤销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下承揽人的留置权消灭?

    承揽人留置权,是指承揽人享有的,依法对定作物留置,作为取得工作报酬的担保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承揽人享有的留置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 其一。留置权因抛弃、标的物灭失,混同等原因而消灭; 其二,留置权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其三,定作人提出新担保被接受的留置权消灭; 其四,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丧失,即债权人不再占有留置物,留置权因此而消灭。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下房屋不得出租?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 权属有争议的; 5 属于违法建筑的; 6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 不符合

  • 2021-11-29 7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情形下合同条约失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