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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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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商业代理的特征

    商业代理具有一般代理的全部特征,也要遵循一般代理制度中的原则。但由于其商业性特点,决定其具有不同之处:   ⑴代理通常情况下的主要特征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代理人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直接归于被代理人承担。而在商业代理,代理人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在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时候,他的行为就是间接的对被代理人产生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商业代理中有哪几种常见的代理?

    根据代理人的身份,大体可分为企业职员或雇员实施的代理,商业代理商实施的代理。   ⑴企业通常都是通过其职工作为实施商行为或其他行为的代理人来开展经营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职工自己不是商事关系权利义务的主体,而是代表企业进行活动的。他们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基于以下三种情形而产生:一是委任关系,如经理;二是雇佣关系,如临时工,季节工等;三是委任及雇佣关系,如企业的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售楼广告允诺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孙先生想买房,查询了很多开发商的售楼广告。其中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在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允诺:本小区绿地占地面积2000平,小区内有2000平米的休闲广场。孙先生对这个楼盘非常满意,于是就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关于绿地和休闲广场的允诺没有写进合同。后孙先生入住,发现绿地和休闲广场的面积还不足600平。孙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以合同中没有约定为由予以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几类房屋不能出租?

    房屋出租业务已经成为房地产业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了,为了避免出租人或是承租人因对出租或承租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下面介绍几类不能出租的房屋: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

  • 2021-11-29 125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项目的采购必须经过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按该法规定,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财产不是破产财产?

    (1)破产企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能列为破产财产。如破产企业因租赁、保管等原因而经营管理的财产。这类财产所有权归他人所有,所有人有权通过清算组将财产收回。如果把该财产列为破产财产,则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权。 (2)属于国家专有或禁止流通的财产。如国家专有的破产、森林、滩涂等自然资源以及武器、弹药等。 (3)法律禁止执行的财产权益。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因受到不法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土地

  • 2021-11-29 126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行为是不能由代理人代理的呢?

    (1) 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包括两种情况:其—,法律直接规定的不适用代理的行为。例如, 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依《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或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或离婚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能由代理人代为进

  • 2021-11-29 98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物可以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

    哪些物可以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   我国《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哪些条件下才能行使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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