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3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处理此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如何处理此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如何处理此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案情: 张某与王某原系夫妻,2000年5月16日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产一处约定“归张所有,由王使用”,但没有约定使用期限。2002年12月,张某因欲再婚需房屋居住,便要求王某让出房屋另找住处,王某则认为,该房已约定由其使用,故拒绝让房,从而引发争执。20
2021-11-29 12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办理房屋析产或分割手续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
2021-11-29 13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奖牌和奖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刘福娣(女)是一个残疾人,经人介绍认识了郑达(男)。郑达觉得刘福娣虽然是个残疾人,但是身残志坚,性格温柔。刘福娣则觉得郑达心地善良,没有因为她是残疾人就嫌弃她。互有好感的两个人迅速堕入了爱河,恋爱一年后,两人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后一段时间,两人感情尚可,并生有一子取名郑小洋。刘福娣原是运动员,结婚后也没有放弃锻炼,曾多次在国内国际的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得奖牌。与此同
2021-11-29 13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间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目前审判实践中,对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2021-11-29 13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财产约定应采用什么形式?
问:夫妻财产约定应采用什么形式? 专家:《婚姻法》第19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免发生争议。对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或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应承认其效力。 《婚姻法》第19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免发生争议。对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或有可
2021-11-29 13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财产约定应在何时就何范围的财产作出?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关系约定的时间无限制。夫妻可以在结婚前、结婚时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约定的范围,限于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财产,既可就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就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约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或者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处分权的行使,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财产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去年,我远房本家李宏因经营煤炭运输向我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偿还本息。到期后,我去索要借款,李宏无力偿还,但李宏与其妻赵兰还经营一个饭店,我前去索要,赵兰拿出一份去年李宏与其签订的财产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经营饭店所得归赵兰所有”。请问,我能否请求李宏以饭店经营收入偿还借款? 答:你有权请求李宏以
2021-11-29 13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约定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指夫妻双方)效力与对外(指第三人)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有了它,如果丈夫向妻子借钱不还,妻子有权利持借据和财产约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归还借款。当然,
2021-11-29 13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内和对外的法律效力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指夫妻之间)和对外效力(指对第三人)。 对内效力 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外效力 主要考虑的是在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保护夫妻财产权的同时,要保障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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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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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