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经济常识的意义,学习经济常识流程,熟悉经济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经济常识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常识] 汇票承兑

    一、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因为汇票是一种委付债券,承兑就是一种明确付款人的付款责任,确定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制度。   二、承兑的程序   1、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因汇票付款日期的形式不同,提示承兑的期限亦不一样。   (1)

  • 2021-11-29 138 人看过[经济常识] 汇票当事人的概念

    汇票当事人的出票、背书、承兑汇票等活动称之为汇票行为,因汇票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称之为汇票法律关系,在汇票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和承担票据责任者,称为汇票当事人。其中享有票据权利者称为汇票权利人,承担汇票责任的称为汇票债务人。 汇票权利人只能有一个人,原始汇票权利人是收款人,汇票转让后的权利人是最后一个被背书人,也就是最后的持票人。汇票债务人包括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

  • 2021-11-29 133 人看过[经济常识] 汇票当事人的关系

    票(DRAFT/BILL OF EXCHANGE)是出票人(DRAWER)签发的,要求受票人(DRAWEE)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其指定的受款人(PAYEE)的书面命令。 《英国票据法》关于汇票的定义是: 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A bil

  •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常识] 汇票保证

    一、票据保证,即为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的作用在于加强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确保票据付款义务的履行,促进票据流通。   二、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   1、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保证人应是具有代位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

  • 2021-11-29 142 人看过[经济常识] 汇票付款

    一、付款的概念   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1、付款是付款人的行为,是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并以消灭票据关系为目的。   2、出票人、背书人等偿还义务的行为,并不以票据金额为依据而支付,不能引起票据关系的消灭。   二、付款的程序包括提示与支付   1、付款提示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票据,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法律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没有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关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依法形成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形成的利息金额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这种借贷关系形成的基础往往是熟人关系,在金融市场中享有相当的份额,其灵活快速的特点是其他融资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但其缺点也是同样突出,即缺乏监管,但缺乏监管

  • 2021-11-29 128 人看过[经济常识]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

    非法集资泛指非经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各种资金融通行为。具体说,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

  • 2021-11-29 191 人看过[经济常识] 民间借贷与诈骗有哪些不同?

    (一)什么是诈骗?   民间借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由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各种类型的公私财物。   (二)民间借贷与诈骗的区别   民间借贷与诈骗的不同在于获取的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2021-11-29 128 人看过[经济常识] 死亡债务人的继承案件的审理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规范是对过去的总结、对未来事实的调整,所以法无溯及力是原则,溯及即往是例外。请求权基础之一,即法律事实,只能是法律生效后,诉讼前的事实,而不能是诉讼后发生的事实。判决不能对其生效后的法律事实予以调整。预设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规范的任务而不是判决的范畴。判决的过程,就是将“过去已发生且经查实存在的客观事实”“识别”为“法律事实”的过程。而不能对“过去可能存在的事实,将

  • 2021-11-29 123 人看过[经济常识] 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有承担偿还责任吗?

    请求权基础无非有二,一是法律规范基础,二是事实基础。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法律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从该规定看,继承人是否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