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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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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外国企业按公历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以本企业满十二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 2021-11-29 11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房屋装修费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如房屋产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拥有,其投入使用前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应并入房屋价格,按照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其投入使用后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可在房屋重新装修完毕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如房屋产权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拥有,其房屋装修费可在房屋装修完毕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财产损失,如何进行所得税申报

    在取消财产损失所得税扣除审批后,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其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价格、损失理由、扣除期限等做出书面说明,同时附送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若涉及由企业外部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附送企业外部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

  • 2021-11-29 7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复合化肥的免征增值税范围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的原则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

  •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进出口经营权,委托外贸公司进口货物,请问该纳税人应取得何种抵扣凭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因此,该纳税人如取得专用缴款书的原件并附上相关资料则可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进出口经营权

    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因此,该纳税人如取得专用缴款书的原件并附上相关资料则可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备案和核准   第三章 规范和服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8月19日商务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   2014年9月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

  •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257号 时效性:已被修正   颁布日期:19981227  实施日期:199901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划定   第三章 保护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   一九

  • 2021-11-29 128 人看过[经济常识] 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最长多久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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