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逃废债的对策(四)
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协作,争取政府政策支持 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关系到我们今后信贷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关系到信贷资产的安全和贷款存量的优化以及增量的有效投向。为避免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债务,我们必须经常、及时地与当地党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国资部门等保持紧密联系和沟通,配合当地政府规范企业改制行为,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逃废债的对策(二)
充分合理利用自身优势 我们公司作为国有投资公司,是省政府授权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的投资机构,是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因此,我们还具有一般商业银行所不具有的优势和长处。我们要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1、基层组织机构健全。由于我公司是依托财政部门演变和建立起来的,历史形成了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都有类似的经营
2021-11-29 123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逃废债的对策(三)
以物抵债、打折变现 由于不良贷款的形成是企业逃废债的诱因之一,对于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除了采用正常手段以外,还要根据企业的真实客观情况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虽然原则上应着力回收现金,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企业确已资不抵债、面临重大诉讼或即将破产时,经授权可灵活地采取以物抵债、打折变现的方式,虽然会带来一定的损失,但从维护投资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为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逃废债的对策(一)
企业逃废债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投融资活动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近年来,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银行监管机构虽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建立了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范,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实施制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总的来看企业逃废债仍屡禁不止、恶性蔓延,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市场信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因此,面对复杂严峻
2021-11-29 114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转让资产的净值能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吗?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1-11-29 10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购买的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吗?
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国务院令第287号 颁布日期:20000621 实施日期:200101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现公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000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能向个人借款吗?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务谁来承担?
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企业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企业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企业破产还债程序达成的协议可以修改么?
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和债权人都必须履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更。 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和债权人都必须履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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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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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