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点资讯 相关知识
2020-11-13 82 人看过[热点资讯]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侵占罪律师咨询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侵占罪律师咨询 朔州专长律师推荐 取保候审 刑事上诉 刑事自诉 附带民事 申诉再审 减刑假释 死刑复核 经济犯罪 渎职犯罪 金融犯罪 企业家犯罪 其他犯罪 调查留置 职务犯罪 其它问题 涉外刑辩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侵占罪律师咨询,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
2020-11-13 193 人看过[热点资讯]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职务侵占罪律师咨询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职务侵占罪律师咨询 朔州专长律师推荐 取保候审 刑事上诉 刑事自诉 附带民事 申诉再审 减刑假释 死刑复核 经济犯罪 渎职犯罪 金融犯罪 企业家犯罪 其他犯罪 调查留置 职务犯罪 其它问题 涉外刑辩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职务侵占罪律师咨询,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2020-11-13 65 人看过[热点资讯] 佳木斯刑事律师_佳木斯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佳木斯刑事律师_佳木斯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 佳木斯刑事律师_佳木斯刑事自诉律师咨询,《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1、调解;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3、撤回自诉;4、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
2020-11-13 51 人看过[热点资讯]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朔州专长律师推荐 取保候审 刑事上诉 刑事自诉 附带民事 申诉再审 减刑假释 死刑复核 经济犯罪 渎职犯罪 金融犯罪 企业家犯罪 其他犯罪 调查留置 职务犯罪 其它问题 涉外刑辩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
2020-11-13 445 人看过[热点资讯] 七台河刑事律师_七台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七台河刑事律师_七台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 七台河刑事律师_七台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1、调解;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3、撤回自诉;4、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
2020-11-13 80 人看过[热点资讯]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寻衅滋事罪律师咨询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寻衅滋事罪律师咨询 朔州专长律师推荐 取保候审 刑事上诉 刑事自诉 附带民事 申诉再审 减刑假释 死刑复核 经济犯罪 渎职犯罪 金融犯罪 企业家犯罪 其他犯罪 调查留置 职务犯罪 其它问题 涉外刑辩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寻衅滋事罪律师咨询,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
2020-11-13 117 人看过[热点资讯] 牡丹江刑事律师_牡丹江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牡丹江刑事律师_牡丹江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牡丹江刑事律师_牡丹江刑事自诉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
2020-11-13 81 人看过[热点资讯]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贩卖毒品罪律师咨询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贩卖毒品罪律师咨询 朔州专长律师推荐 取保候审刑事上诉刑事自诉附带民事申诉再审减刑假释死刑复核经济犯罪渎职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其他犯罪调查留置职务犯罪其它问题涉外刑辩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贩卖毒品罪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
2020-11-13 73 人看过[热点资讯]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咨询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咨询 朔州专长律师推荐 取保候审刑事上诉刑事自诉附带民事申诉再审减刑假释死刑复核经济犯罪渎职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其他犯罪调查留置职务犯罪其它问题涉外刑辩 朔州刑事律师_朔州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咨询,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0年12月28日《关于禁毒的决定
2020-11-13 118 人看过[热点资讯] 黑河刑事律师_黑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黑河刑事律师_黑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黑河刑事律师_黑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法律资讯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