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点资讯 相关知识
2020-11-13 68 人看过[热点资讯] 临汾刑事律师_临汾滥用职权罪律师咨询
临汾刑事律师_临汾滥用职权罪律师咨询 临汾罪名辩护律师 破坏经济秩序罪妨害管理秩序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金融管理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侵犯公民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罪妨害司法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罪毒品犯罪组织介绍卖淫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犯罪 临汾专长律师推荐 取保候审刑事上诉刑事自诉附带民事申诉再审减刑假
2020-11-13 111 人看过[热点资讯] 黄石刑事律师_黄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黄石刑事律师_黄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黄石刑事律师_黄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
2020-11-13 109 人看过[热点资讯] 十堰刑事律师_十堰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十堰刑事律师_十堰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十堰刑事律师_十堰刑事自诉律师咨询,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
2020-11-13 508 人看过[热点资讯]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律师咨询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律师咨询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律师咨询,本条是关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罪及其处罚的规定。该罪名是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国1997年修改后《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
2020-11-13 106 人看过[热点资讯] 宜昌刑事律师_宜昌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宜昌刑事律师_宜昌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 宜昌刑事律师_宜昌刑事自诉律师咨询,《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1、调解;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3、撤回自诉;4、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
2020-11-13 60 人看过[热点资讯]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交通肇事罪律师咨询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交通肇事罪律师咨询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交通肇事罪律师咨询,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2020-11-13 57 人看过[热点资讯] 襄阳刑事律师_襄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襄阳刑事律师_襄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提起刑事自诉要准备的材料 襄阳刑事律师_襄阳刑事自诉律师咨询,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2020-11-13 69 人看过[热点资讯] 黄冈刑事律师_黄冈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黄冈刑事律师_黄冈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黄冈刑事律师_黄冈刑事自诉律师咨询,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
2020-11-13 61 人看过[热点资讯]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咨询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咨询 吕梁刑事律师_吕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咨询,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020-11-13 114 人看过[热点资讯] 咸宁刑事律师_咸宁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咸宁刑事律师_咸宁刑事自诉律师咨询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咸宁刑事律师_咸宁刑事自诉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法律资讯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