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资讯 > 热点资讯

热点资讯

热点资讯,热点刑事案件新闻,全国热点刑事案件新闻资讯,学习刑事辩护技能,了解刑事辩护常识,刑事经典案例,人民法院裁判要旨,无罪辩护网刑事辩护资讯专题栏目。

热点资讯
法律知识
刑事案例
裁判要旨

热点资讯 相关知识

  • 2024-08-08 120 人看过[热点资讯] 没有户口本和结婚证能起诉离婚吗

    没有户口本和结婚证能起诉离婚,有的话最好带上。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诉讼离婚具体步骤: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

  • 2024-08-08 107 人看过[热点资讯] 工亡职工家属领取抚恤金的条件?

    法律分析: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的规定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

  • 2024-08-08 102 人看过[热点资讯]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工作怎么赔付

    律师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但仍然继续工作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 2024-08-08 99 人看过[热点资讯] 自首减刑%应该如何计算?

    自首可以减刑吗 可以。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怎样计算6%的增值税率

  • 2024-08-08 98 人看过[热点资讯] 网逃一年自首会重判吗

    网逃一年自首一般不会重判。 犯罪嫌疑人被网上追逃后还能自首,并且在逃人员只要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投案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

  • 2024-08-08 104 人看过[热点资讯]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如下: 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

  • 2024-08-08 95 人看过[热点资讯] 染发没染好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析: 因为是您的身份证办理,记录在您的征信,为保持您征信良好您应该去还车贷,建议及时还清贷款以免影响个人的征信记录,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贷款,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

  • 2024-08-08 66 人看过[热点资讯]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 2024-08-08 110 人看过[热点资讯] 房屋征收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一、房屋征收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是国家行政单位为了社会和国家公共利益的需求,向行政相对人无偿的征收数额或实物的行政行为,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行政征收,包括税收,征收滞纳金,排污费,资源费征收等都属于行政征收,行政征收具有的特点就是是强制性的。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 2024-08-08 132 人看过[热点资讯] 人民日报:公安派出所推行预防警务,实现社会治安良性循环——主动靠前预防 强化协同治理

    不久前,公安部印发《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要树牢主防理念,推行预防警务,有效降警情、控发案、除隐患,实现社会治安良性循环。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围绕“怎么防、防什么”,提出了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目标、定位和职责,树牢主防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基础,做实预防警务、做精主动警务,推动社会治安可控可防。 延伸服务,警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