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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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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9 人看过[诉讼常识] 写求职信前先看懂招聘广告

    一般来说,招聘广告的应答人数在20―100之间。网上广告1小时之内就会有反馈,报纸广告24―96小时之内反馈最多。第3天一般是高峰期。如100人所发的简历中可能会有2―5份比较有竞争力,能赢得面试机会;其它95―98份 简历只有耐心等待。你应该认识到,除非你的求职信相当出色,否则,也就是没有结果。   尽管这种方式成功率很低,但很多求职者乐意采用,一是因为他们认

  • 2021-11-29 115 人看过[诉讼常识] 再婚后继子女的抚养费与再婚者有关系吗?

    再婚在我国的社会上是一类比较普遍的事件,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相应的再婚者的子女与再婚者有着直接的关系,再婚者应抚养这类子女。下面小编就再婚后继子女的抚养费与再婚者有关系吗,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

  • 2021-11-29 120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收养关系成立后,发生养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与生父母子女有很大不同。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同之处有二:一是养父母子女之间是拟制血亲关系,生父母子女之间是自然血亲关系。二是养父母子女之间允许解除收养关系,生父母子女之间除子女被他人收养外,不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

  • 2021-11-29 129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怎样

    《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确立了养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关于养父母子女问的权利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养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

  • 2021-11-29 120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养子女的民族成分如何确定

    不同民族的当事人之间建立收养关系后,如何确定养子女的民族成分,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养子女民族成分的确定,可分两种情况。其一,收养关系成立时,被收养人不满18周岁的,其民族成分由养父母确定。当养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本人可以在养父、养母的民族成分和自己被收养前的民族成分门重新选择。其二,收养关系成立时,被收养人已满18周岁的,不改变其原来的民族成分。另一种观点认为

  • 2021-11-29 115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养子女对养父母、生父母各有着怎样的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在收养关系成立的前提下,养子女应当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即使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也应当支付生活费。然而养子女与生父母权利义

  • 2021-11-29 127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养子女与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有何区别?

    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 1、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2、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

  • 2021-11-29 125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养子女与生子女的地位相同吗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问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父母依照收养法收养的子女为养子女。养子女是拟制的血亲关系,与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收养关系成立时,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扶养关系终止。

  • 2021-11-29 129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养子不孝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咨询:上世纪50年代,我和丈夫收养了一个孩子,并抚养他成年。丈夫前年去世了,现在我七十多岁,养子陈某也五十多岁了。多年来,陈某不关心照顾我,还时有打骂。我患有多种疾病,生活困难,别人告诉我可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陈某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及教育费,请问是这样吗? 答复:收养关系的解除应依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被收养人成年前

  • 2021-11-29 130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典当行销售死当品能否开具专用发票?

    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商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存的物品在内)、典当业销售死当品,无论销售单位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均按简易办法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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