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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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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3 人看过[诉讼常识] 勘验笔录与书证的区别

    勘验笔录是以其文字、图表等记载的内容来说明一定案件事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与书证有相似之处,但不能认为它是书证。两者主要区别是:(1)产生的时间不同。书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前或在发案过程中制作发生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在案件发生后,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检验后制作的。(2)制作主体不同。书证一般是由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及公民制作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办

  • 2021-11-29 124 人看过[诉讼常识] 勘验笔录

    所谓勘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对于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叫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一种独立的证据,也是一种固定和保全证据的方法。 在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时,勘验人员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成

  • 2021-11-29 124 人看过[诉讼常识] 勘验、检查笔录的认证

    1.审查认定勘验、检查笔录在制作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需要注意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作勘验、检查笔录的人在主体上是否合法。对此,要注意审 耷勘验、检查笔录是否为承办该案的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及其主持下的专门工作人员所制作;(2)审查勘验、检查当时是否邀请有见证人见证,或通知其成年家 属到场。(3)审查勘验、检查笔录是否有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发现有

  • 2021-11-29 119 人看过[诉讼常识] 勘验、检查笔录

    一、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第106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是指侦查人员针对与案件的场所、物品等“死”的物体所进行观察、测量、检验、拍照、绘图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直接了解案件的有关场所、物品、尸体,发现和收

  • 2021-11-29 139 人看过[诉讼常识] 办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如何执行期间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期间包括承办刑事案件的机关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的诉讼期限两大类。通常,涉外案件诉讼期间可以与普通刑事案件中的期间一致,适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些规定具体包括:第79条、第80条、第124条、第138条、第140条的第3款、第146条、第151条的第1款、第168条、第183条、第184条和第196条。   以上罗列了公诉案

  • 2021-11-29 119 人看过[诉讼常识] 办理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同时使用保证人和保证金保证?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 2021-11-29 118 人看过[诉讼常识] 办理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2021-11-29 126 人看过[诉讼常识] 办案人员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办案人员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办案人员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当事人认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其他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案件的,都可以提出申请,要求该办案人员回避。当然,在刑事诉讼中,并不是当事人一提出申请,办案人员就应当退出办理本案,决定办案人员是否回避应经过一定的程序。办案人员认为自己

  • 2021-11-29 132 人看过[诉讼常识] 办案人员是否回避由谁决定?

    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当事人认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其他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案件的,都可以提出申请,要求该办案人员回避。当然,在刑事诉讼中,并不是当事人一提出申请,办案人员就应当退出办理本案,决定办案人员是否回避应经过一定的程序。办案人员认为自己应当回避,不能随便就退出案件的办理,而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那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 2021-11-29 120 人看过[诉讼常识]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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