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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596 人看过[法律知识] 煽动分裂国家罪律师咨询_煽动分裂国家罪法律咨询_煽动分裂国家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
煽动分裂国家罪律师咨询_煽动分裂国家罪法律咨询_煽动分裂国家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 中央政权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煽动分裂国家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煽动分裂国家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2020-11-13 533 人看过[法律知识] 过失决水罪律师咨询_过失决水罪法律咨询_过失决水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过失决水罪律师咨询_过失决水罪法律咨询_过失决水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本罪为某人已经预见该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但是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自己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该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分析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那这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
2020-11-13 608 人看过[法律知识] 持有、使用假币罪律师咨询_最新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持有、使用假币罪律师咨询_最新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假币影响了市场经济流通,其单张面值数额不一,严重扰乱了我国经济秩序。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 1、 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
2020-11-13 386 人看过[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期限的计算_刑事诉讼法办案期限一览表
刑事诉讼法期限的计算_刑事诉讼法办案期限一览表 刑事诉讼法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在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2020-11-13 610 人看过[法律知识] 破坏电力设备罪律师咨询
破坏电力设备罪律师咨询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包括用来发电、供电的公共设备,如电厂、变压器、输电设备等。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下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破坏电力设备罪立案标准 根据本法第118条规定,犯本罪,尚末造
2020-11-13 425 人看过[法律知识]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律师咨询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律师咨询 本罪的犯罪动机是多种多样,如出于贪财图利、报复泄愤、嫁祸于人等。无论是出自何种个人动机,均不影响定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下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破坏
2020-11-13 575 人看过[法律知识]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律师咨询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律师咨询 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有犯罪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交通运输部门的职工;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构成;在客观上过失地实施了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等特征。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下是
2020-11-13 540 人看过[法律知识]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律师咨询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律师咨询 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119条第2款),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以下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过失
2020-11-13 528 人看过[法律知识]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律师咨询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律师咨询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不同于破坏电力设施罪,该罪在主观上是由过失造成,而不是出于故意破坏。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电力设备遭受损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以下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立案标准 依本条第2款规定,犯过失损坏电力
2020-11-13 519 人看过[法律知识]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律师咨询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律师咨询 本罪是某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但是因为自己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后果。如果某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主观上既非出于故意,也无过失,则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一种以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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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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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