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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3 514 人看过[法律资讯]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 2020-11-13 103 人看过[法律资讯]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寻衅滋事罪律师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寻衅滋事罪律师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寻衅滋事罪律师咨询,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

  • 2020-11-13 85 人看过[法律资讯] 上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律师咨询

    上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律师咨询 上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律师咨询,本条罪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它的产生和存在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

  • 2020-11-13 100 人看过[法律资讯] 上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律师咨询

    上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律师咨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 上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律师咨询,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

  • 2020-11-13 180 人看过[法律资讯]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污染环境罪律师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污染环境罪律师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污染环境罪律师咨询,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

  • 2020-11-13 213 人看过[法律资讯]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贩卖毒品罪律师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贩卖毒品罪律师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_上海贩卖毒品罪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

  • 2020-11-13 141 人看过[法律资讯] 太原刑事律师_太原刑事上诉律师咨询

    太原刑事律师_太原刑事上诉律师咨询 一、刑事上诉状内容 太原刑事律师_太原刑事上诉律师咨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

  • 2020-11-13 95 人看过[法律资讯]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律师咨询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律师咨询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律师咨询,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定义及其犯罪对象所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构成要件

  • 2020-11-13 80 人看过[法律资讯]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咨询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咨询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咨询,中国刑法虽然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并未对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并未对此进行过司法解释。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

  • 2020-11-13 475 人看过[法律资讯]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信用卡诈骗罪律师咨询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信用卡诈骗罪律师咨询 秦皇岛刑事律师_秦皇岛信用卡诈骗罪律师咨询,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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