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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31 134 人看过[法律资讯] 基本农田可以租赁多少年?

    律师解析: 可以。如果临时工是属于非全日制职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

  • 2023-12-31 135 人看过[法律资讯] 男子假冒村干部,骗取同村人5000余元被判刑

      正义网黄石6月16日电(通讯员杨运红)6月12日,经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完全采纳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984年出生的吴某初中肄业,系大冶市某乡镇无业人员,2014年11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5年3月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所事事。   2023年1月13日下午,吴某骑摩托车回

  • 2023-12-31 120 人看过[法律资讯] 二十大时光|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党的二十大首场新闻发布会举行,新闻发言人孙业礼表示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10月15日下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发言人孙业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二十大准备工作情况和大会议程,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业礼介绍,党的二十大将于明天上午10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期为10月16日至10月22日。大会主要议程是:

  • 2023-12-31 126 人看过[法律资讯] 专利人的独占权是什么意思

    专利人的独占权是指专有所有权,即指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

  • 2023-12-31 123 人看过[法律资讯] 专利办证后证书多久到

    专利从申请到发证要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从申请到发证要要经历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五个阶段。法律仅规定初审公布的时间是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以及申请实质审查的时间是自申请日起三年,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就可发给证书。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 2023-12-31 156 人看过[法律资讯] 人大代表的地位和职权

    按照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即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的这种法律地位和作用,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尊重和维护的。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是由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

  • 2023-12-30 180 人看过[法律资讯] 刑事案件量刑如何选择起点刑

    刑事案件量刑如何选择起点刑 1、选择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来确定量刑起点。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指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特征并达到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必备事实,通俗的说,就是在某量刑幅度内“裸”的事实,从逻辑上说,既然是裸的事实,那么就应该直接把该幅度内法定最低刑作为起点刑才是,怎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还把起点刑规定为一个幅度呢

  • 2023-12-30 193 人看过[法律资讯] 冒名顶替案例,冒名顶替罪

    冒名顶替案例,冒名顶替罪 案例:20年高考过后,吕某成绩优异被某大学录取。该大学向吕某发出了入学通知书,这份入学通知书到达村委会后,村支书梁某并未通知吕某,而是将其拿回家中,给了自己的孩子梁某1。吕某和梁某1也是同班同学,梁某1高考的成绩不理想,没有被任何一所院校录取。梁某通过自己的关系,将儿子梁某1的名字,改成了吕某。开学后,梁某1带着吕某的入学通知书和“吕某”的

  • 2023-12-30 272 人看过[法律资讯] 福州各区域公安局地址

    福州各区域公安局地址 福州市鼓楼公安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 福州市台江公安分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6-6号 福州市仓山公安分局 地址:仓山区朝阳路30号 福州市马尾公安分局 地址:协洲路6号 福州市晋安公安分局 地址:晋安区火车站西园村坑头698号 福州市闽侯县公安分局 地址: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福州市连江县公安分局

  • 2023-12-30 140 人看过[法律资讯]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裁判案例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裁判案例 案例:邱某友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 ((2019)闽0783刑初203号) 裁判理由 对被告人提出的辩解意见,经查,该制毒窝点选择在人烟稀少、地点偏僻的位置,为防止被人发现,所需工具、设备、原料均需通过中转二次运输才能进入窝点,现场有人望风,使用专用通讯工具,生产过程需穿戴防护服、防护鞋甚至戴防毒面罩,生产现场散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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