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消费权益

消费权益

消费权益,消费权益的意义,学习消费权益流程,熟悉消费权益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消费权益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消费权益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0 人看过[消费权益] 一般来讲,采用仲裁的方式进行索赔,应当符合哪些方面的要求?

    (1) 当事人应间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和仲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没有订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则仲裁机构不会受理仲裁申请。   (2)消费者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目前,我国受理消费者仲裁申请的仲裁机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社会团体仲裁,主要是各级消费者协会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另一种是国家行政机关仲裁

  • 2021-11-29 110 人看过[消费权益] 一般发生旅游纠纷的诱因都有哪些?

    近年来审理的旅游纷纷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引发旅游纠纷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因,提请大家注意。   1、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长期以来,我国缺少对旅游业的专项立法,甚至在《合同法》的15类有名合同中,也找不到旅游合同的身影。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对旅游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旅行社一方缺少应有的约束,这就为旅行社侵害游客的利益埋下了隐患。而当游客利益受损,向法院

  • 2021-11-29 112 人看过[消费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1)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 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 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 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2) 自由选择权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含义: 一是对商品的品

  • 2021-11-29 114 人看过[消费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

    网友提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通讯行业索赔的规定 本人想咨询一下消法里对通讯行业客户信息被盗用导致客户损失的索赔规定。请问有法律达人支招吗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对通讯行业索赔的具体规定。   相关法律常识: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

  • 2021-11-29 116 人看过[消费权益] 《侵权责任法》确立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的意义

    1. 惩罚性赔偿条款有助于实现实质正义 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将正义划分为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实质正义是指社会制度本身的正义,形式正义是指执行体现和保护这种社会制度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时是否公正、不偏不倚[8]。我们可以简单的认为,实质正义是目的,形式正义是手段。通过上文可以看出,补偿性损害赔偿达到了形式正义的要求,在诉讼的风险系数为零的情况下也能够达到实质正义的要求。

  • 2021-11-29 112 人看过[消费权益] 《价格法》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价格法》从以下方面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消费者有参与定价的权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的意见。   2.消费者可以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提出调整建议。  

  • 2021-11-29 72 人看过[消费权益] 《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缺陷包括哪些范围?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 2021-11-29 75 人看过[消费权益] 《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包括哪些范围?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   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 2021-11-29 110 人看过[消费权益] “零收费旅游”游的又是什么?

    旅游时悠闲娱乐,能低价去旅游更是很多人所期望的。但是”零收费旅游“却让人大失所望。   零收费旅游团只是不收取服务费,但是在其余的方面收费可是毫不含糊,这就是免费领进门,慢慢榨。这些零收费旅行团以不收费的噱头吸引到顾客之后,不管是去景点购票,还是引导消费购物,都会是按照最贵最狠的角度去宰,反正不用担什么责任,游客有不满的话,反而会遭致讽刺甚至辱骂,这样的事情已经

  • 2021-11-29 114 人看过[消费权益]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