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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程序 相关知识

  • 2020-11-13 360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 (一)执行机关 罚金、没收财产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9、220条的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二)执行程序 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

  • 2020-11-13 544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也是在生效后开始的。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立即向被裁判人及有关单位宣布,并撤销对被裁判人采取的一切强制措施,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发给释放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

  • 2020-11-13 428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死刑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刑事执行程序_死刑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在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情形,需要对已确定的刑罚内容或刑罚的执行方法加以变更,其处理程序亦是执行程序的组成部分。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的执行变更程序。 一、死刑执行的变更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一)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

  • 2020-11-13 384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暂予监外执行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时象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

  • 2020-11-13 364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减刑的条件

    刑事执行程序_减刑的条件 (一)减刑的概念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由人民法院依法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但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二)减刑的对象 减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 2020-11-13 296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假释的条件

    刑事执行程序_假释的条件 (一)假释的概念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定期限的服刑改造,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二)假释的对象 假释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 2020-11-13 313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刑事执行程序_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一、对新罪、漏罪的处理 新罪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实施的犯罪。漏罪是指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前所犯的尚未判决的罪行。 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

  • 2020-11-13 277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刑事执行程序_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一、对执行死刑的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人民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

  • 2020-11-13 293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刑事执行程序_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一、对执行死刑的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人民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

  • 2020-11-13 557 人看过[刑诉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_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_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 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专门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的一种特别刑事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应当与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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