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刑诉程序

刑诉程序 相关知识

  • 2020-11-13 353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案件的法庭审判概述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案件的法庭审判概述 刑事律师咨询刑事案件的法庭审判概述,法庭审判由合议庭的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审判长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法庭调查、辩论等活动,都由审判长负责指挥。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有权制止。司法警察和其他值庭人员维持法庭

  • 2020-11-13 373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案件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案件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刑事律师咨询刑事案件开庭审判前的准备,开庭审判是人民法院在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等的参加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审判制度和程序,当庭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并依法对案件作出笋4决的诉讼活动。为了保证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开庭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 2020-11-13 660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七十六条_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七十六条_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本条主旨】 本条是对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 2020-11-13 426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七十七条_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和解除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七十七条_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和解除的规定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

  • 2020-11-13 444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七十八条_逮捕的批准、决定权和执行权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七十八条_逮捕的批准、决定权和执行权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逮捕的批准、决定权和执行权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从两个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关于逮捕的批准、决定权。根据本条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

  • 2020-11-13 603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七十九条_逮捕条件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七十九条_逮捕条件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2020-11-13 407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庭前审查

    刑事律师咨询_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庭前审查 刑事律师咨询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庭前审查,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包括庭前审查、庭前准备、法庭审判等诉讼环节。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 一、刑事律师咨询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概念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是指人民法院

  • 2020-11-13 524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概述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概述 刑事律师咨询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概述, 刑事第一审程序是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第一次审判。第一审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并依照法律就被告人的罪责问题作出裁判。 一、刑事律师咨询第一审程序的概念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

  • 2020-11-13 325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八十条_刑事拘留的对象和条件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八十条_刑事拘留的对象和条件的规定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

  • 2020-11-13 348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八十一条_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人所在地公安机关配合义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八十一条_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人所在地公安机关配合义务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公安机关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时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公安机关配合义务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对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作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