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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专利中止程序

    专利中止程序 由于发明创造产生过程的复杂性及无形财产权本身的特点,对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是难免的。权利纠纷发生后,纠纷当事人应当请求省(直辖市)专利管理局调处或者向地方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为了防止在调处或者诉讼过程中,作为标的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受到损害,当事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 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由纠纷当事人提出书面请求,明确要

  • 2021-11-29 102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专业代理人执业

    专利代理人要想从事专利代理事务,必须获得专业代理执业证,并且应当接受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聘请任用。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三)不具有专利代理或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实习满1年,并参加上岗培训;   (四)由专利代

  • 2021-11-29 113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驰名商标保护做的专门规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对驰名商标保护做出了专门规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并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一商标构成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淆时,本同盟成员国都有权以本国法律授予的职权,或应有

  • 2021-11-29 108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那些?

    不正当竞争是一个范围极广的概念,泛指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及公平竞争原则的一切商业行为,包括垄断、限制竞争行为和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本法所称的反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这里指的是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包括以下

  • 2021-11-29 123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与奥林匹克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是指什么?

    1、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图案)、旗、会歌、格言,“奥林匹克(OLYMPIC、OLYMPICS)” 、“奥林匹克周期(OLYMPIAD)”、“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OLYMPICGAMES)”、“奥运会”、“奥运”等名称、图形或者其组合; 2、中国奥委会的徽记和名称; 3、北京申办、承办第29届奥运会期间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组委会

  • 2021-11-29 97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与奥林匹克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是指

    1、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图案)、旗、会歌、格言,“奥林匹克(OLYMPIC、OLYMPICS)” 、“奥林匹克周期(OLYMPIAD)”、“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OLYMPICGAMES)”、“奥运会”、“奥运”等名称、图形或者其组合; 2、中国奥委会的徽记和名称; 3、北京申办、承办第29届奥运会期间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组委会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与奥林匹克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是什么?

    1、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图案)、旗、会歌、格言,“奥林匹克(OLYMPIC、OLYMPICS)” 、“奥林匹克周期(OLYMPIAD)”、“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OLYMPICGAMES)”、“奥运会”、“奥运”等名称、图形或者其组合;   2、中国奥委会的徽记和名称;   3、北京申办、承办第29届奥运会期间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组委会

  • 2021-11-29 79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与商标相邻的其他知识产权有那些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第八款对知识产权定义并归纳为:   著作权(又称版权);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商标权(商标、服务商标、商号等)。   有关商标、服务商标和商号前面已有介绍。

  • 2021-11-29 106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知识产权]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情形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 或者销售该产品的。理论上称为“权利穷尽”。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这就是理论上所说的“先用权”。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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