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58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把合同划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1)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2)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借用合同等。 根据合同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把合同划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021-11-29 5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违约,可分为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称为单方违约,双方当事人都违约,称为双方违约。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违约,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可分为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称为单方违约,双方当事人都违约,称为双方违约。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违约,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1-11-29 6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维权较难。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而且,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仅限于县级以下区
2021-11-29 57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维权较难。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而且,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仅限于
2021-11-29 55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劳动合同试用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劳动者工作的期限。设立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用人单位来说,约定试用期可以对所招用的劳动者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最终选定适合的人员;对劳动者来说,约定试用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检验自己是否适合试用的工作岗位,如果不适合的话,可以尽早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试用期制度适用于初次就
2021-11-29 58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
2021-11-29 72 人看过[法律常识] 什么是分期付款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是一种特殊买卖,是指买受人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买卖。在分期付款买卖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事先约定分几批支付价款,但至少应分两次。近年来,分期付款买卖的合同越来越多。例如,不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推出分期付款买卖商品住宅的合同。 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一般先由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分若干次支付价款。因此,为保护出卖人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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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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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