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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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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57 人看过[法律常识]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吗?

    老姜是某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合同是一年一签。今年9月,他在该事业单位工作了3年后,单位告知他不再续聘,让他办理离岗手续。老姜要求续聘或由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同意。   老姜想问:像他这样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

  • 2021-11-29 66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方拒绝履行合同风险属于什么行为?

    一、买方拒绝履行合同风险属于什么行为?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买方拒绝履行合同的话,是属于合同风险当中的一种。其次就是拒绝履行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的原因所造成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1、合同风险是指合同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 2、合同风险的产生,有合同当事人的原因,也有合同当事人之外的原因,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利益

  • 2021-11-29 72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方如何检验已经购买的标的物?

    买方,即买受人接受标的物并对其进行检验,也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重要的义务。 首先,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其次,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收到的标的物进行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的,买受人应当及时检验。如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应当将此情形在检验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如没有约定检验期间,应当在合

  • 2021-11-29 75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方如何接收或拒收多交的货物?

    根据《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方可以接受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方接受多交部分的,按照原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妥善保管多交部分的标的物。 在买方代为保管标的物时,保管费由出卖人负担。 【法律风险提示】 如果买方接受了多交的货物,则表明买方接受了在原买卖合同基础上的就货物数量作出改变的事

  • 2021-11-29 58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   法律咨询: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解答: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

  • 2021-11-29 91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房要交哪些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13年2月9日(星期六,农历除夕)至15日,放假7日。这段时间正是在外务工人员返乡探亲的高峰期,也是结婚登记的高峰期。那么,民政局有值班吗?春节假期可以办结婚证吗?   一、2013年春节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

  • 2021-11-29 6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房时如何应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

  • 2021-11-29 56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房合同纠纷

    我于2004年8月15日买了张老板新建的一套商品房,因为当时全楼唯有该套房:(1)没有安装4套内门、(2)没有安装2套马桶、(3)没有粉刷墙壁,三项造价共计约1800元,我要求降价,但是张老板说她安装了一千多元的防盗门,最终协议房价为86500元;柴房8平方米,每平方米800元,计6400元(柴房待修),以上签订有正式合同。因张老板承诺三个月内才能修建柴房和办理房产证

  • 2021-11-29 71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房合同中你不知道的“隐形”税费

    一市民认为房屋中介未尽到告知义务,中介否认 新快报讯记者张若然报道市民何女士去年年底通过堂正房地产代理公司作为房屋中介,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购入一套二手房。前日晚上,何女士突然接到堂正地产工作人员电话,对方称何女士并未代替卖方缴纳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但何女士称此前对这项费用毫不知情,她认为是中介工作人员在解释合同时未尽到告知义务。 何女士是去年12月24

  • 2021-11-29 64 人看过[法律常识] 买房之后 借款合同丢失该怎么办

    张女士贷款买房的借款合同已经丢失,由于要办理产权抵押注销手续,找不到借款合同不知该怎么办?   张说,三年前她在城区购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首付3 万多元后又向银行贷了6 万多元,并签订了5 年期的借款合同,2003年10月份入住,房产证在当年底就办妥。最近她准备卖掉二手房筹资购买一套面积近100 平方米的新房子,由于所欠银行贷款不多,她准备近期一次性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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