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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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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29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再度犯罪的。该怎么处理呢?很明显,罪犯犯有数罪应该实行并罚。同时,考虑到犯罪分子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说明罪犯不思悔改,已经执行的刑罚未对他产生任何改造效果,因此应该对他加重制裁程度。   我国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

  • 2021-11-29 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罪犯在假释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

    罪犯在假释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时,看守所应当为罪犯办理刑满释放手续。罪犯在假释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应当将执行地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归入罪犯档案,并在登记表中注明。 罪犯在假释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时,看守所应当为罪犯办理刑满释放手续。罪犯在假释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应当将执行地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归入罪犯档案,并在登记表中注明。

  • 2021-11-29 170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罪犯可以与亲属一起吃饭吗?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与亲属共餐:   (1)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的;   (2)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监狱表扬,或受到立功奖励的;   (3)进入一级宽管或进入二级宽管三个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产中表现突出的普管级罪犯,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5)监狱安排罪犯与配偶同居、与亲属共餐,可适当收取费用,但要低于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罪名知多少

    罪名知多少 罪名 我国刑法究竟有多少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四个刑法修正案,对其作了一系列修改补充。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统一认定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02年3月15日和2003年8月15日联合发布了两个关于执行《

  • 2021-11-29 41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罪刑相适应原则

    一、含义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客观的罪行、主观的责任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   1.主观的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罪过形式、累犯、犯罪中止、悔罪表现等。——预防主义   2.客观的责任:犯罪在客观上所造成的危害。——报应主义   二、贯彻   1.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合理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例如,立法上尽量制定具有一

  • 2021-11-29 38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理念宗旨:维护法制、保障个人权利,防止国家公共权力机构滥用刑罚权侵害个人权利。   二、内容   1.形式的侧面   (1)法律主义:定罪量刑只能以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刑法为标准,刑法以外的任何法律不能规定犯罪与刑罚。——排斥习惯法   习惯法的作用:   a.可以成为刑法解释时的依据。(例如,猥亵的含义如何界定)

  • 2021-11-29 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罚金的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

  • 2021-11-29 29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罚金的法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 2021-11-29 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罚金的四种缴纳方式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罚金刑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根据修订的刑法第53条的规定,缴纳方式有:   (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笔者认为,犯罪分子的亲属自愿代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同样视为具有悔罪表现。如果被判主刑,这种悔罪表现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罚金的优缺点有哪些?

    罚金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犯罪人不被关押,从而避免了狱中的交叉感染;罚金使犯罪人仍然过着正常的社会生活,避免因入狱而与社会隔离导致对社会不适应,也不影响犯罪人的家庭生活,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罚金的执行不仅不需要费用,而且可以增加国库收入;罚金能适应罪行的轻重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收入、性格、家庭状况等情况,具有一定的特殊预防作用;罚金既给基于营利目的的犯罪入以迎头痛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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