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29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法常识】犯罪预备心理
犯罪预备心理:行为人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为实施犯罪而进行的准备活动的心理。 如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为销毁、藏匿证据所作的准备、共同犯罪中的密谋、订立攻守同盟等。犯罪预备越充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越大,主体的犯罪意志越坚决、犯罪的冲动越强烈,犯罪越容易获得成功,侦查破案的难度越大。犯罪预备的充分与否,也是表现犯罪主体意识的深度和主观恶性程度的标志之一。只
2021-11-29 24 人看过[法律常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 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2021-11-29 22 人看过[法律常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哪些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1-11-29 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政府采购法》第四条释义
按照本法规定,工程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但已经颁布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又对工程实行招标投标作了具体规定,所以,政府采购工程将受到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双重约束。为了避免在招标投标上发生矛盾和不衔接,有必要在本法中对此作出专门规定。 在本法起草期间,本条原本是要解决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取招标采购方式时,如何与招标投标法衔接的问题。考虑到招标投标法主要是适用工程的
2021-11-29 22 人看过[法律常识]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修改说明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下称《规范(试行)》),《规范(试行)》的出台,对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建立稳定有序的律师执业秩序,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规范(试行)》至今已有两年。其间,各地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对于《规范(试行)》的实施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并就具体操作过程中
2021-11-29 2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1、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1)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时适用,不适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也不适用于第二审案件。对于一审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2021-11-29 23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保密义务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
2021-11-29 33 人看过[法律常识] “运输”与“持有”如何辨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运输毒品罪的“运输”在我国《刑法》意义上有着特定的含义,它应当包含了运输的目的和意图,而不是单纯的空间上的位移。
2021-11-29 44 人看过[法律常识] “贩卖”行为的推定与案件量刑
从我国当前司法实践的做法看,推定在毒品犯罪案件定性方面一直广泛适用⑵,早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该类指导案例。被告人张敏,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1999年12月6日被逮捕。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9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被告人张敏在常州市清潭新村附近陈玉燕暂住处,先后三次贩卖给陈玉燕海洛因50克。1999年10月26日,张敏在常
2021-11-29 23 人看过[法律常识] “碰瓷”致同伙死亡案应定敲诈勒索罪(预备)
【摘要】 行为人欲通过“碰瓷”的方法,即有意制造交通事故之后向对方勒索钱财,不料却致同伙死亡的案件应当如何定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由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勒索他人财产,客观上又实施了制造勒索条件的预备行为,因而构成敲诈勒索罪(预备) ;又因行为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不慎导致同伙死亡,所以,又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即按敲诈勒索罪(预备)定罪处罚。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法律资讯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